首次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2020年我省将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系统
日前,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这是我省首次制定的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这部规划详细制定了我省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长远期措施。 记者就规划中的厅际联席会议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系统等问题采访了相关部门。
两个“首次”凸显保护决心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不仅是我省首次制定,而且规划中“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也尚属首次。这些都表明我省对保护文化遗产的决心。
目前,我省已发现各类文物遗存4500余处,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有600余处;全省各级各类博物馆馆藏文物、标本20余万件,国家珍贵文物16000余件。“赫哲族传统渔猎文化”已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试点项目,并有达斡尔族鲁日格勒舞、东北大鼓等9个项目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但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具有历史、艺术、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遭受自然或人为破坏,因此,有效保护、抢救珍贵文化遗产已刻不容缓。这部规划,要求各级政府对文化遗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体系。
省首次建立的厅际联席会议,由省文化厅牵头,发改委、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参与,统一协调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重大问题,并拟订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目前,大庆、齐齐哈尔等市都已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和专家委员会,并着手建立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三大步骤”打造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据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孙亚强介绍,这部规划不仅详细的制定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而且明确了每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宗旨等,通过“三大步骤”打造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孙亚强介绍,2004年,我省在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地区、分类别的开展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旨在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情况及存在问题,力争3年内完成全省普查工作,拟定2007年12月底结束。2008年到2013年为全面开展和重点保护阶段,逐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2013年到2020年为补充完善和全面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与此同时,还要建立省、地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将于本年年底建立。
百万专款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传承人,《规划》中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有计划地提供资助,鼓励和支持其开展传习活动,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尤其对于年事已高、具有特殊技艺的民间老艺人,可适当给予其经济资助,改善生活条件,并抓紧抢救工作,培养传承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
据悉,省政府从2004年起连续两年拨出启动资金20万元,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国家级名录的申报等,随着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逐步深入开展,省文化厅与省财政厅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从2006年起,省财政厅每年将拨出100万元专款,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种保护项目。几年来,各地市也依据不同区域的不同保护项目,加大资金的投入,同江市拟投入500万元重修建赫哲族博物馆。饶河县四排赫哲民族乡也筹集资金近50万元,建立了赫哲民族风情园。杜蒙投资800万元,扩建民族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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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