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时下,哈市各单位都陆续开始给单位职工报销热费,可哈尔滨一木材加工厂职工王炳江一家却又犯了难,因为单位报销热费不是给钱,而是给职工按照报销热费金额发煤,让职工自己想办法卖煤换钱,“自己手中的煤怎么才能卖出去呢?”
17日上午,王炳江的老伴杨培敏向记者介绍,王炳江是哈尔滨正阳河木材加工厂的一名职工,自从2001年他们家原住址拆迁搬到动力区二新头道街居住后,每年报销包烧费就成了难事。 从那一年开始,一到报销热费的时候,木材加工厂就会按照他们家的居住面积给他们1200多元的煤,这些煤就顶替了包烧费,而且单位要求,给职工的煤要限期从单位拉走,怎么处理单位一概不管。
杨培敏对记者说,每年最头疼的事就是处理这些单位发的煤,不光是从单位拉运这些煤有困难,而且这些煤拉回来也没地方储存,作为老百姓将这些煤卖出去更是难上加难。所以杨培敏每年只好托人找关系,每次都要搭上300元钱才能将这些煤直接在单位处理掉。为此,杨培敏每年都要找到哈尔滨正阳河木材加工厂的相关领导,可事情始终也没有解决。今年开始报销热费,单位同样是通知王炳江去单位拉煤,这让一家人又陷入了困境。
当日上午,记者随杨培敏一同来到哈尔滨正阳河木材加工厂房产科,在房产科门口记者看到,前来报销热费的职工已经排成了长队,很多人手中都是拿着单位开出的煤票子离开的。针对单位以煤抵销包烧费让职工自己去卖煤一事,房产科闫科长对记者说,由于单位有债务、资金紧张,没有钱报销职工的包烧费,但单位有自己的煤矿,所以就让职工按照报销额度自己拉煤,然后卖钱抵销包烧费,反正供暖部门也都需要煤,职工可与供热单位进行协商,这也是上级的安排,厂里职工一直都是这样报销热费的。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律师后得知,根据哈尔滨相关文件规定,单位有义务给职工报销一定比例的包烧费,单位给职工报销热费必须以现金形式支付,不得以物品顶替现金,如果职工拿到的物品无法兑现现金,就等于单位没有给职工报销热费。(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