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0月18日讯一套住宅,中介公司将其卖给两个买主,头一个买主李先生得知房子被别人买走后,找中介公司退中介费遭到拒绝。昨天,李先生向市工商局消保科投诉,该中介公司最终将中介费如数退回。
今年7月份,李先生在该中介公司张贴的房产信息上看中一套海港小区的房子,房价17万元。 经过买卖双方商量,李先生与卖方签订了买卖协议,但未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之后,中介让其交纳1500元中介服务费,李先生一分不少地交了。对方本应出具正式的收款收据,但却以个人名义打了收条。并说:“房子领你去看了,以后的事我就不管了。”李先生在交给卖方2万元订金后,由于双方原因,房子一直没有成交。前几天,正在筹款的李先生,忽然听说他要买的房子又卖给了新买主,且已成交,中介又收取了一份中介费。为此,李先生决定不买了,要求房主退回订金,卖主很快给退了,可当他向中介公司要求退回中介费时,对方以李某违约为由加以拒绝。无奈,12日,李某诉至市工商局消保科。
经工商人员调查,李先生房子没买成不是因为不想要,而是由于卖主等钱用,中介公司私下又给介绍了新买主。按规定,房产中介必须完成全程服务,才能收取中介费。而李某与卖主之间的房产交易并未成功,中介收取1500元中介费没道理,责令中介公司如数退回。
(张淇宣 孙致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