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察:隐患不小 不适合面向公众
北京君祥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郑百春律师认为:这位女网友的行为在现行法律条件下没有明确禁止的条文,公安部门对待这类事件的态度也很谨慎,这位女网友首先申明不为盈利为目的,征集的目的是用于艺术作品,法律对这种行为没有约束力。
但是,这种征集活动可能限定在特定环境下比较恰当,不适合面对社会公众发布这样的征集令,而且,她没有办法确定应征者与作品的一一对应的真实性,当某人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人图片传给她,她最终展出作品时,如果遭到特定个人的质疑,可能涉及到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隐患还是不小的。
(责任编辑:车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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