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本报接到一位来自新疆某大学新生的来信,叙述了他入校体检被发现携带乙肝病毒后,学校要求他休学的经历,并对学校的做法提出质疑。有关乙肝歧视的案例在全国已发生多起,由于人们法律意识和医学知识的欠缺,此类事件近来仍未有减少的迹象。 本版关注这一话题,意在提醒人们:消除歧视,正确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一群体。这不仅是创造健康文明生活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我是来自新疆某大学的学生李毅(化名),2005年9月10日进入该校就读。后来在新生体检中,学校通知我,我的乙肝检测结果是乙肝大三阳。我被要求再次参加校方的复查,复查结果出来前,班主任找我谈话,告诉我可能的后果:搬到校外单独租房住或是休学一年。
复查结果出来后,学校果然要我休学。对我个人来说,这件事带来的痛苦比天塌下来还要严重,十分痛苦。随后,我又知道学校竟然有64个同学同时被学校休学。许多人给我提了建议,说学校这样做是不对的,要我不要离开学校,坚持自己的学业。当时,我们班很多同学也支持我,不要我搬出宿舍,不要我离开他们。同学们还在校园里开展了乙肝科普活动,派发了几千份科普宣传页,一些老师私下里也表示支持我,我坚持和同班同学一起学习了好几个月。
然而,学校领导却不容许,给了我很大的压力,而且说将不承认我的学习成绩。这时候,朋友带我见了一位热心的律师,这让我又见到了光明,心里有了一丝安慰。律师说,如果我打算起诉学校,他可以为我提供法律援助,义务代理这起官司。回去后我想了很久我觉得自己应该努力奋斗一下,不然怎么能知道就这样失去上学的机会了呢?然而,直到真的开始打官司后,才发现很多事情并不像想象的那么简单。后来我听说,还有一些同时被休学的同学,原本也打算起诉的,最后都放弃了。
后来这个官司也立案了,直到5个月后结束,整个过程都那么艰难!先是立案之后拖了好几个月不开庭,从2006年开学我返回学校就一直被要求离开宿舍搬离校园!后来案子定于2月23日开庭,但是真到了这一天却没有开庭,而我却在校方的一再要求下,于这一天的下午被迫搬出校园,在校外租房子住。后来学院领导多次找我谈话,这期间,肝胆相照论坛和新疆电视台给我捐了1040元生活费。
5月初,学校领导提出了一些撤诉条件,同意我可以回去上学,但坚持要我明年回来和下一届的一起上,可我希望跟着原班上课。如果不这样,将来的就业压力暂且不说,仅这事给我的心理压力依然会让我喘不过气来。所以,我没有同意。在一些热心人的帮助下,我坚持着自己提出的条件。学校最终同意了我马上回校上学,可以参加期末考试。
我谢谢所有支持关心帮助过我的人,我会一直在心里记着。可是我还是觉得遗憾,我是回到了学校,和原班同学一起继续学业,但那些和我同时休学的另外63名同学,学校却没有取消对他们的休学决定。他们不得不休学一年等下一学年再回校办理复学,随下届同学一起上课。
本报记者 王淑军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