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海口市交巡警支队向媒体透露,上岗将近一个月的电子摄像监控系统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警方通过电子摄像监控系统的摄像回放,对事故责任认定更加充分、透明。目前,海口市区内主要干道就安装了57个电子摄像监控系统,并全程启动24小时旋转式电子摄像监控。 监控范围近100米
据海口市交巡警支队的有关领导介绍,以往电子摄像监控系统拍摄的图片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而只能记录违法瞬间,因此在一些红绿灯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后,难以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海口市交巡警支队目前在全市57个主干道路口安装了交通视频监控设备,发生在监控范围内的所有违法行为,都将被全程监控录像。一些枢纽量较大的路口监控范围将近100米。
司机可查看录像
据介绍,电子摄像监控系统系统具备白天、夜晚和各种天气条件下工作的能力,能自动记录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过去警方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与一些市民的意见有所出入,现在采用全新的交通监控设备后,对于一些有争议的交通事故责任处理,驾驶员还可向警方提出要求,查看现场录像。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遵守交通规则的市民。电子摄像监控系统保护车主权益
据介绍,设置电子摄像监控系统保护了车主的正当权益。比如,为防止车辆被“套牌”后产生错罚现象,要求对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与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查询系统中的车型、颜色等车辆外观特征数据进行比对,经比对无误后再录入计算机系统;对同一辆机动车在一个连续时间状态,在同一个大队辖区的同一路段同一行驶方向,被固定测速设备或者流动测速设备记录多次超速违法行为的,原则上只处一次罚款。
案例:货车违规无法抵赖
10月10日18时,在海口市南海大道与丘海大道交口处,一辆从丘海大道往北行驶的大货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通过现场录象回放,很清晰的看出在闪黄灯时大货车还未行驶过停止线,而司机就想趁着红绿灯交接闪黄灯这短暂的几秒闯过去,结果与小轿车相撞。
按照相关交通规定,在闪黄灯时车辆都应该停车等候,若开过停车线的可以继续前行。而该大货车在闪黄灯没有到达停止线,像这种闯黄灯的行为等同于闯红灯.通过“电子摄像监控系统”所记录的摄像,警方认定该次事故责任人为大货车司机。摩的逃逸司机“现形”
10月11日17时,在海口市滨海大道世贸东路发生了一起摩的与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通过调出监控录象对事故回放,该摩的司机绕道闯红灯与正在行驶的小轿车相撞,导致该女乘客受伤,摩的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通过录象回放,该事故中摩的司机负全责。
本报实习记者 王蓓蓓 特约记者 陈世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