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打黑第一案昨日开审
唐文团伙被指控12项罪名
本报讯(记者楚东 通讯员陈峰 华林
志红)备受黄冈各界关注的唐文涉黑团伙案,昨日起在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唐文为首的11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指控实施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12项罪名。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12月6日,被告人唐文、吴胤鑫、项红光因赌博输掉1.2万元,怀疑熊某“动了手脚”。同月8日下午,唐文等3人在黄州八一路大修厂院内遇到熊某,双方发生拉扯,唐文掏出仿制手枪抵住熊某头部进行威胁,并指使项红光取来猎枪,击中熊某左大腿,致熊某六级伤残。
2002年底至2003年6月,与他人共同经营液化气业务的唐文为垄断市场,牟取暴利,安排人员在城区有关路段日夜巡查,并采取恐吓、殴打手段,限制运气工人出城灌装液化气。另外,唐文还组织十余人持刀将某液化气站2名保安砍伤。
另据公诉机关指控,为实施非法垄断经营、控制有关市场,遭唐文团伙殴打、威胁的达10余人;为强索赌债和牟取非法钱财,非法拘禁他人3起7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2起;持枪故意伤害他人1起;持械故意毁损他人财物1起;为增强“实力”,该组织非法买卖枪支3支、子弹10余发;多次在公共场合与他人发生冲突并寻衅滋事造成多人受伤。
公诉机关认为,唐文团伙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成员众多且固定,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黄州城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按各自所犯罪行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冈市、区两级政法机关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旁听,庭审预计将持续3天。
《楚天都市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