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2月24日,邓小平同志在视察了深圳、珠海、厦门经济特区后,就对外开放和特区工作作了重要谈话,提出:“除了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点,增加几个港口城市,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 ”这一席谈话澄清了对特区工作的诸多迷雾,开创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又一个里程碑。
1984年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1984]13号”文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文件对沿海扩大开放作出重要决定,即进一步开放沿海14个港口城市:天津、上海、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和北海等市。文件对这些城市10个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作了规定,成为这些城市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纲领。其中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措施之一是:“这些城市,有些可以划定一个有明确地域界限的区域,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
1984年9月25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这是我国正式批准设立的第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至1988年,国务院对14个沿海开放中的12个市先后批准举办了14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的闵行、虹桥、漕河泾,宁波、福州、广州、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1986年8月21日,邓小平同志视察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充分肯定了开发区的工作。并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遇到困难、引起一些非议的关键时刻,写下“开发区大有希望”的题词。
1992年1月下旬至2月初,邓小平同志赴深圳、珠海、上海视察,并发表了重要的南巡讲话。1992年至1993年,为落实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国务院第2批批准了营口、长春、沈阳、哈尔滨、威海、昆山、杭州、萧山、温州、福清融桥、东山、广州南沙、惠州大亚湾、芜湖、武汉、重庆、乌鲁木齐、北京等18个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3年7月18日和30日,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开发区整顿风暴由此掀起。截至2004年底,全国共撤销各类开发区4813家,核减开发区规划面积2.49万平方公里,分别压缩了70.1%和64.5%。
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天津的滨海新区纳入了国家总体战略发展布局。次年5月26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批准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自此,滨海新区与深圳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一起,被视为共同拉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2006年9月22日,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国家发改委发布第66号公告,公告了第8批达到审核要求的160家省级开发区。至此,通过国家审核的省级开发区已全部公告完毕,共有1346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