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
本报讯(记者郭少峰通讯员秦楠)记者昨日从海淀卫生局获悉,从今年第四季度起,海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限额将大幅提升,最高补偿标准由每人每年3万元提至4万元。
根据最新出台的《海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海淀区农民医疗报销的最高补偿标准将由目前的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至4万元。新增加的区、乡(镇)、村集体三级财政补贴将在第四季度落实到位。前三季度按照3万元补偿的农民将在第四季度补齐。
限额调整前,根据海淀区卫生局的抽样分析,对74名海淀区达到最高补偿金额的患者家庭进行卫生支出测算,发现最高报销3万元的标准对于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力度还远远不够。
鉴于此情况,海淀区结合政府财政支持承受力度,将最高补偿标准提高至4万元。
据悉,海淀区从2004年起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至目前,全区农村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率已达到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