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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不到6年的时间里,他利用职务之便,大玩掩耳盗铃的戏法,通过设立“小金库”,将近120万元的公司资产倒腾进了自己的腰包。他这么做,是因为他认为——关于本案:
“小金库”有的是用不完的钱,吕江宁可以随意支取,任意挥霍。大鹏电力煤炭有限公司成立初期,因资金周转困难,吕江宁大方地从“小金库”中取出数十万元,以个人名义借贷给大鹏电力煤炭公司使用。“为什么要以个人名义借款给大鹏公司?”“电煤公司是我个人的,账户里的钱当然也都是我的。”吕江宁的供述几乎把在场的办案人员都吓了一跳。
2005年9月29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淮安市大鹏电力煤炭有限公司原经理吕江宁有期徒刑十年。吕江宁不服提起上诉。2006年7月7日,江苏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在公司什么事都由吕江宁说了算,他从不把我们放在眼里!”案发后,昔日的合作伙伴提起吕江宁来,仍是一脸的愤怒。
聪明人机关算尽
近日,记者再次见到吕江宁时,是在淮安市看守所6号提审室。比起受审期间,吕江宁神情沮丧、颓废了许多。醒目的囚服和锃亮的手铐终于使他实现了角色转变。
2004年3月29日,淮安市清河区检察院对吕江宁立案侦查,至2006年7月7日江苏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该案持续整整一年半。“该案可以说是我院建院以来查处案件中涉案数额最大、案情最复杂、争议最多的案件。”时隔两年多,案件承办人杜林、吴海涛仍感慨万分。
承办人的感慨是有背景的。早在对吕江宁立案之前,有关部门就曾对该案进行过查处,无奈忙活多日也没能将那摊做过手脚的错综复杂的陈年账目理出个头绪,终未成案。加之吕江宁所在的公司成立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其主体身份是否属管辖范围亦颇具争议。群众却不死心,不断联名上访,大有不扳倒这一贪官绝不罢休之势。
对举报材料梳理一番后,承办人决定从吕江宁所在公司的往来账目上打开缺口。随后吴海涛带领办案人员一头扎进某业务单位的账目堆里,这一扎就是一个多月。所幸的是,被吕江宁侵吞的一笔5200元的承兑汇票利息款账目,被他们从如山的账目堆里挑了出来。随即,检察院果断决定传唤吕江宁。
在生意场折腾了小半辈子,吕江宁多少经历过些风浪。到案后,他甚至对办案人员不屑一顾。他认为,检察机关都是查处党员领导干部的,而自己既非党员,也非领导干部,竟然也找到自己的头上。吕江宁不解。吕江宁的不解是暂时的,形势日益严峻,使他深感压力。冥冥中,他似乎有种预感,这次估计不会轻易过关。吕江宁是个聪明人,何谓识时务何谓鸡蛋碰石头,他还是能够掂量得清的。更主要的是,被检察机关捅破的那些见不得光的账目,也由不得他抵赖。思来想去,他最终选择了坦白。
清河区检察院查明,吕江宁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设立“小金库”,采取收入不入账、虚报冒领等手段,涉嫌贪污、职务侵占近120万元。2005年9月19日,淮安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其职务侵占1198426.93元。2004年4月30日,清河区检察院对吕江宁依法决定刑事拘留。
当市看守所的门牌赫然入目时,他终于意识到“问题”比他想象的要严重得多。
有“聚宝盆”不愁没钱来
吕江宁的履历有一连串的时代印记:读过书,插过队,当过供销员。1982年,是吕江宁命运出现重大转机的一年。这年8月,他由沭阳某厂调到淮阴市燃料公司,并担任副科长。
1992年11月,当时的淮阴市某部门注册成立淮阴市能源总公司(国有),因吕江宁精于煤炭生意,被能源总公司作为特殊人才引进,并担任副总经理、法人代表。淮阴市能源开发总公司成立时,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电力煤炭公司,吕江宁兼任经理。1994年2月,能源总公司申请变更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淮阴市电力煤炭公司(集体性质),任命吕江宁为经理。1997年11月,市能源总公司申请注销。2000年9月,淮阴市电力煤炭公司成员投资设立淮安市(淮阴市当时已更名为淮安市)大鹏电力煤炭有限公司。吕江宁因出资最多,继续做他的老大。
吕江宁生性粗暴,又加之是公司的老大,在单位独断专行,说一不二。在公司决策上,他专横霸道的性格却被人认为是遇事果断、雷厉风行。客观地说,淮阴市能源开发公司及后来的电煤公司,都曾有过一页辉煌。吕江宁凭借多年积累的企业管理经验和煤炭市场的驾驭能力,将淮安的电力煤炭市场运筹于股掌之间。“我做生意从没有亏本过!”吕江宁挺自豪地说。
事业辉煌的背后,吕江宁的内心却隐藏着说不出的苦衷。柴米油盐要花钱,儿女上学要花钱,旧房换新房更是要花大把大把的钱,吕江宁处处捉襟见肘。看着自己煞费苦心经营,日渐红火起来的公司和丰盈的公司账户,吕江宁渐渐拨起了自己的小算盘。1992年11月,淮阴市能源开发总公司成立时,在市某银行营业部设立一个账户。1996年,能源总公司在市另一家银行又开设了一个账户。1997年能源总公司注销,同时撤销了前一个银行的公司账户,而另外一个银行账户却鬼使神差地留了下来。“这个银行的账户我之所以没有销,留下来作为过渡户使用,实际上我就是想把它作为公司的‘小金库’。”吕江宁的供述如他的性格,干净利落。
吕江宁不是那种只想不干、光说不练的人。有了“小金库”,就有了“聚宝盆”;有了“聚宝盆”,吕江宁开始广辟财源。
“小金库”造就百万富翁
淮阴市电力煤炭公司与市某集团公司素有业务往来。1999年3月,某集团公司有一笔45万元的大额汇票,意欲化整为零便于使用。一天该集团公司财务科长杨某出面与吕江宁协商,双方谈妥某集团公司以承兑汇票从电力煤炭公司套取现金,电力煤炭公司收取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随后吕江宁责成会计室给某集团公司开具一张45万元的转账支票。某集团公司收到支票后,将1.2万多元的利息通过转账的方式打入市能源总公司的“小金库”里。
从1998年8月至1999年11月,某集团公司先后20多次以承兑汇票从能源总公司共套取现金830万元,按约定付给吕江宁利息近32万元。吕江宁如法炮制,指示该集团公司将近32万元的利息款悉数打入他的“小金库”。但区区32万元并没有喂饱吕江宁,他处心积虑设立的“小金库”当然不满足于套点利息款做零花。
公司业务繁忙,每天都有数以万计的进账,吕江宁不禁眼热起来。他把手伸向了公司货款。1996年4月至1997年4月,淮阴市电力煤炭公司先后3次共销售973.145吨煤给市某厂,货款总额计325709.38元。双方约定分期付款。至1998年4月,市某厂先后8次陆续付款给电煤公司。做了多年的生意,吕江宁对财会业务了如指掌。每次进账,吕江宁都装模作样地指示市某厂将货款打入公司的账户,紧接着就让会计以还款给有关业务单位为名,通过取款凭证将货款取出。钱取出后,吕江宁当然没有真的还账,而是统统改变流向,打入他的“小金库”,成了他的囊中之物。
贪欲一旦打开缺口,就会无止境地发酵膨胀。2001年,公司从徐州港购买1200吨煤,因质量有问题,销路艰难。经吕江宁拍板,公司决定将这批煤低价处理,共售得21万余元。货款收回后,业务员将货款交给吕江宁。如此沉甸甸的巨额公款,到了吕江宁的手上,他几乎连想都没想,就指使会计将钱打入“小金库”。
后来法庭审理查明,吕江宁通过设立“账外账”,仅侵吞市能源总公司、电煤公司营业款就高达107.5万元。侦查期间,当检察机关为吕江宁“盘点”时,连他自己都很诧异,短短几年间竟身价百万。
还是个“起名”专家
吕江宁敛财花招百出,当他虚列职工套取工资的犯罪事实昭然若揭时,其贪婪与狂妄几乎让办案组的所有成员都感到震惊。
“小金库”有的是用不完的钱,吕江宁可以随意支取,任意挥霍。大鹏电力煤炭有限公司成立初期,因资金周转困难,吕江宁大方地从“小金库”中取出数十万元,以个人名义借贷给大鹏电力煤炭公司使用。“为什么要以个人名义借款给大鹏公司?”“电煤公司是我个人的,账户里的钱当然也都是我的。”吕江宁的供述几乎把在场的办案人员都吓了一跳。
吕江宁的黑色逻辑有它的黑色渊源。1994年2月电煤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只有30万元。1997年2月,根据《公司法》对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元的规定,吕江宁通过做假账,为公司虚增个人注册资本20万元。天真的他暗自窃喜于公司从此改姓吕,挂在了他吕江宁个人的名下。或许正是扎根这块肥土,他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贪欲与胆量飞速膨胀的理由。
吕江宁的面目被层层撕开。1998年,吕江宁玩起了新的聚财花样。春节刚过,他指使会计虚列部分职工,与公司职工一起造表发放工资。虚列的职工共有10多人,名字编的都挺像模像样,有李恒江、石井玉、胡贯中、丁大勇等。至2000年初,公司共给“李恒江”等虚列的10多名职工发放工资10多万元,这些钱当然全都进了吕江宁的“小金库”。还有令人更不可思议的。杨某等3人是市某部门安排进电煤公司的职工,工资及劳保费用由市某部门汇到电煤公司账上,委托电煤公司发放。2001年市某部门将3人的劳保费用共计1.8万元汇到电煤公司账户。吕江宁就连这钱也不放过,随即指使公司会计打入“小金库”。
一审宣判后,吕江宁不服提起上诉。但工于心计的他心里比谁都明白,这场变故中他是捡了大便宜的。假如他的公司性质没有改变,假如国有能源公司和集体电煤公司的账目没有搞混,贪污罪名一旦成立,凭那个数字就绝不止十年有期徒刑了。想着想着,吕江宁不禁庆幸起来。警车载走了吕江宁,给人们留下了一个沉重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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