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小学初中收费定标准正式出台
时代商报讯 (首席记者
王术)沈城中小学收费新方案——《2006—2007学年上学期沈阳市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正式出台了。新收费标准中不仅明确要求学校要向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公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还规定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校推荐教辅材料。
学校应公布收费项目、标准
对于学校的各项收费项目,家长们虽然每次必应,却总是心存狐疑。为了打消家长们的顾虑,也为了避免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出现,新收费标准中规定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对于学校需要的服务性收费,要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收取,严禁向学生强行收取服务性费用。
同时,学校还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或收费通知单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增加收费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学校收费要使用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并将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禁止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
在中小学校,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司空见惯。新收费标准则严格禁止了这一行为。
严格禁止任何部门、学校、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学习用品,同时一律不准教辅材料销售部门和其他商业服务机构进入校园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商品。
学校可以向学生推荐经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编审委员会通过的中小学推荐书目中所列的教辅材料,但要确保学生自愿征订。
农村彻底实现免费义务教育
在农村中小学校、城市市区及城市郊区所辖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免收课本费、杂费(含信息教育费)、服务性收费。也就是说,从今年秋季开始,农村彻底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
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家庭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工读学校学生及其他学校残疾学生及孤儿实行全面救助。
按照省、市扶困助学政策免收课本费、杂费(含信息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对住宿生提供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元。
上述减免费用在一次性收费中直接免收。同时对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免收借读费,并与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责任编辑:车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