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新闻讯 2000年以来,江西省共有175名公务员因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被辞退。根据相关规定,被辞退的公务员5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据了解,江西从2000年政府机构改革开始,在中层领导干部的选配上推行竞争上岗,在退出机制上实行辞职、辞退。
据介绍,我国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如果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将被辞退。
(郭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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