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五年,榆林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健全适应全市经济发展的环境监管体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环境监管能力;使全市主要流域、石油开发区及煤炭开发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开始恢复,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加大投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投资2.4亿元,用于榆林城区集中供热、气化工程及民用炉灶改型、改煤项目建设。投资11.38亿元用于神木等11县县城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二、加大投入,改善水环境质量
投资4.1亿元,新建榆林、米脂、绥德、神木、府谷、靖边日处理能力18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6座。投资2000万元,实施榆林红石峡水库、神木窟野河、米脂榆林沟、绥德丁家沟、子洲大理河等5处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投资2700万元建成无定河、榆溪河、窟野河等处9座水质自动监测站。
三、加大投入,治理固体废物污染
投资2900万元,建设榆林市日处理600吨垃圾填埋场和年处理1000-5000吨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投资8200万元,建成11个县日处理600吨的垃圾填埋场。榆林市区要建成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处置中心。
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要有新的起色
要新建1-2个自然保护区,使全市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1%以上,投资4500万元,建设国家级锦界生态工业园区和榆林南沙生态型化工工业园区,主要包括项目总体规划、水资源梯级利用、中水回用、绿化、美化、节能及余热回收、粉煤灰和固废综合利用。投资1.2亿元,建设大柳塔井田矸石场复垦绿化工程等三个项目和对地下水污染影响研究项目。加强榆横臭柏、府谷杜松、神木臭柏等自然保护区规划实施,扩建保护区面积545公里。在现有的基础上,再建1-2个生态示范县、53个生态示范乡镇、120个生态示范村庄。
五、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及能力建设
投资9010万元修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8个县的办公楼、6个县的环境监测站、市环境信息中心,完成全市5个一级环境监察机构、8个二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达标建设、环境监察应急能力建设等。
六、搞好农村环境保护
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秸秆还田、饲料化、气化等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在全市抓2-5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工程,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