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志鹏)从明年1月1日起,珠海所有小区都必须有“守更”,保证平安,不过“守更”的不光有人,还包括电子设备。
加强安防人员巡查管理
为保障业主拥有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推动平安社区建设,昨天,珠海建设局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加强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小区均须建设并使用安全防范电子巡更设施,并加强安防人员的巡查管理。
通知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小区必须实行车辆出入登记发证制度,均须在车辆出入口建设值班岗亭以及阻车栏杆,有条件的,应当尽量建设车辆出入电子管理系统。
对于未完成相关设施建设以及落实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发证制度的小区,有关负责人表示,小区无论是否已经取得收费许可证,均不得向进入车辆收取任何停车费用,同时一旦发生车辆失窃,物业管理企业必须依法承担疏于管理的责任。
公安机关验收视频监控系统
对于所有新建小区,通知要求,从今年11月1日起,均须建设车辆出入电子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要经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之后方可交付使用。
根据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小区是否落实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发证制度和电子巡更系统、是否获得综治或公安部门授予“安全小区”都将纳入物业管理考核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