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丰台区所有大中型商场、超市在全市率先施行《主食厨房自律管理规范》,针对主食厨房经营活动的行业特点,在进货、加工、销售等环节作出了细致的规定。丰台区此举是全市主食厨房监管工作的一次尝试。
动物、植物性食品分开清洗
按照自律规范的要求,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除此之外,新规中还要求禽蛋在食用前应清洗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食用或冷藏,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食品及辅料均不得二次利用
新规要求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此外,为避免主食厨房采用伪劣原料,对于食盐、醋等食品加工原料应尽量由超市调拨,禁止经营者自行采购。
存放温度必须严格达标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现场制作的熟肉制品、豆制品应当在高于60℃或0℃至4℃的条件下存放。
过保质期食品自行销毁
多余过期食品必须停止销售,并采取妥善措施处理过保质期及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固体食品应绞碎、包装食品要去掉包装、液体食品则要倒掉,不得再流入市场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