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信产部公布了《保障电话用户资费选择权通知》,要求同一运营商消除其不同通话服务之间的资费套餐壁垒,使得用户可以在本网内带号自由转换套餐,并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虽然此通知旨在进一步保护用户权益,同时规范运营商的相关经营行为,但业内认为这一规定能否顺利落实还面临着很多障碍。
本报记者董巍
用户选择权“有限”放宽
根据这一通知的要求,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要充分尊重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在本地区网络内,运营商必须保证本企业同一网络的原有用户,能在不改变现有手机号码的情况下,自主选择使用本企业的所有资费套餐。
但规定同时写明,运营商如果因为技术和设备等原因无法及时调整的,需在今年年底前报相关电信监管机构备案并对外公布。文件还指出,中移动、中联通已经停止对外发展新用户的套餐业务将不受此文件的限制。某运营商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这其实等于给运营商留下了讨价还价的机会。
协议用户等问题不可忽视
在众多的议论中,有关规定可能遇到的阻碍问题也很受关注。首先,自由转换套餐的前提是用户已然履行了与运营商的协议,成为“自由身”后才有可能。目前,移动和联通都有为数众多的用户是通过签约入网获赠手机的方式享受通信业务的,就算实现了自由转换,一个客户如果已与运营商签订了1-2年的入网协议,在协议期结束前他也是无法进行自由转换的。
另外,运营商也将遇到技术层面的考验。目前,运营商下多个业务品牌都采取了不同的资费套餐,要从技术上打通这些套餐之间的界限,将可能涉及到运营商的相关设备更换。
除了技术改造的成本问题,运营商可能面临业绩下降的尴尬境地。所以规定能否得到运营商的完整执行也要打个疑问。而且,分析师认为,由于通知没有规定具体的约束手段和惩罚措施,所以完全依靠运营商自觉来执行的确有一定的难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