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鲲通讯员李柏生张玉军)15日,高速公路桂林治超站路政和运政执法人员在查处一辆车牌号为鄂F268XX的超载大货车时,发现该车竟满载了烟花爆竹,且没有任何危险品运输证件。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超限处理,并立即移交给运管部门,成功“拆除”了一个巨大的公路“流动炸弹”。
当日上午11时,高速公路桂林治超站路面执法人员拦截了一辆湖北籍货车,要求其上检测站进行过磅检测。司机习某一开始不愿意接受检查,经执法人员再三对其做思想工作后,他才勉强将车开进了检测站。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32.64吨,超重2.64吨。当执法人员对该货车进行货物查验时,发现车厢上竟然满载着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当即要习某出示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证件,习某则迟缓地拿出了一份灵山县公安局开出的车号为桂N058XX的爆炸物品运输证,而自己所驾驶的车没有任何营运危险品的证明。
据了解,司机习某于14日在广西灵山县灵山镇装载烟花爆竹,共计有600件,准备运往湖北武汉市江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