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19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湾第二期太空计划ARGO卫星传出弊案,台联党“立法院”党团总召廖本烟昨日爆料,加拿大MDA公司(MacDonald,DettwilerandAssociatesLtd)尚未拿到加拿大政府的输出许可,台湾太空中心已支付2亿新台币的任务支援合约工程款,违背一般合约付款时程,分明是“假科技,真A钱”。
采取限制性招标方式15亿只做一颗卫星
廖本烟指出,第二期15年太空计划原规划自制三至五颗微卫星,预算为新台币15亿元,但经军火商陈遐林运作后,台湾太空中心主任吴作乐突然擅自变更计划,决定15亿只做一颗ARGO卫星,且卫星本体几乎完全“委外制造”。
廖本烟表示,ARGO卫星的“任务支援合约”部分,吴作乐以“限制性招标”指定选择MDA公司,并在去年10月20日的合约上规定,“合约签署日即付清39%系统工程服务费用,及40%委托购买光学酬载费用”,合计约新台币2亿多元。
廖本烟质疑,“福卫二号”影像解析度高达2米,总金额约新台币46亿,以“公开招标”采购,但ARGO卫星解析度仅6.5米,影像解析度级数比“福卫二号”差,总金额也才15亿,竟采取“限制性招标”采购。
台联党“立委”郭林勇强调,过去“福卫二号”初期计划与德国Dornie公司合作时,曾发生输出许可的问题,太空中心随即没收Dornie在公开招标阶段缴交的60万美元押标金,其后解约更换厂商完成“福卫二号”制造工程。
已预付的2亿新台币恐石沉大海
廖本烟说,相较过去“福卫二号”的的系统工程服务与采购卫星元件预付款,分别为5%与12%,远低于ARGO的预付额比例,令人忧心太空中心已付的2亿不知能否取回。
郭林勇指出,在MDA公司尚未取得输出许可的情况下,台湾太空中心已先行预付工程款,有违一般合约付款时程,且依合约内容规定,MDA公司4个月后(今年2月20日)若未取得输出许可,该合约将被终止,但至今MDA公司仍未取得输出许可,太空中心也未立即与MDA终止合约。
此外,廖本烟质疑,ARGO卫星另外一个疑点是,“卫星支援合约”的部分,由另一位温姓军火商引荐下,由德国STI公司(SpaceTechGmbH)得标,但STI是一家刚在2004年成立的一人公司,因此令人怀疑太空中心恐有不当利益输送,台湾检调单位应进行调查。(季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