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0月19日讯 现在只要你登陆唐山市人大常委会网站,打开阳光工程栏目,你就会清楚地看到唐山市2006年市本级重点项目资金预算、上半年预算完成情况,在浏览的同时,你还可以在此发表你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唐山市人大常委会着眼于推行“阳光”财政,在2005年首次向社会公开两单位部门预算的基础上,今年再次向社会公开政府预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反响。
为不断提高预算的监督实效,近两年,唐山市人大常委会从不同的着眼点出发,对预算监督工作进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新实践:一是着眼于预算监督的完整性,将开发区预算列入市本级预算监督。唐山市原有市属各类开发区(管理区)5个,由于种种原因,其财政预算一直没有纳入人大监督,针对预算监督中存在的盲区,2004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将市属各类开发区(管理区)预算列入市本级预算监督的决定》,依法完善了市本级预算审批监督内容,规范了开发区(管理区)预算行为,此举当时在全国地级市尚属首例。二是着眼于财政预算监督的深化,监督部门预算批复工作。2004年、2005年人代会后,连续两年对部门预算批复工作进行了跟踪监督,并由主任会议听取专项议题,督促市财政局在法定时间内及时批复了部门预算,为各单位根据当年财力早谋划、早安排年度内各项事业发展支出提供了充足时间。三是着眼于财政资金的效益和效果,积极探讨财政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监督。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有力地推动了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目前市财政局在全省第一个建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制定了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四是着眼于审计工作的重要作用,不断强化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在每年参与确定审计原则和重点的基础上,积极督促审计部门对前一年度审计查出存在违规问题的部分单位进行再审计,防止出现反弹现象,并从2005年起对审计报告披露的违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列入常委会专项议题,专门听取市政府关于审计问题处理结果的报告。(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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