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家住汉口青年路的陈先生突然想起一件事:他买的5万元理财产品8月份就该到期了!他赶紧去银行兑付。结果,在过去的两个月里,到期的5万元及1300多元红利,都只能按活期存款计息。前日,他拨打晨报理财热线,遗憾地说,如果产品到期时银行能提示一下就好了。 2003年至今,本地各家银行共推出千余只本、外币理财产品。而与发行时大张旗鼓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银行在理财产品到期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沉默”。记者调查发现,陈先生的遭遇绝非偶然。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银行业内人士称,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中,约有两成在到期后没有及时兑付,其原因大多是“不记得了”。
发行时全方位“轰炸”
昨日,记者在京汉大道一家银行网点外看到,其临街的玻璃幕墙已被6条红色宣传标语“遮”住,上面醒目地写着正在销售的理财产品及其预期收益率。在新华下路一银行网点大厅内,电子滚动屏幕不断提示着正在销售的理财产品,一沓沓产品说明书整齐地摆放在一旁,供客户自取。走进水果湖一银行网点,记者以客户身份询问理财产品,马上就有银行员工上前热情介绍。事实上,几乎每只理财产品发行前,销售银行都会在网点及网站展开立体宣传攻势,有的还会在媒体上大做广告。一家商业银行个人业务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各银行的理财产品均由其总行统一设计,各地银行主要负责营销,然后根据销售额计提一定的营销费用,这样一来,大家推销起理财产品来积极性较高,营销工作也做得充分。
到期不公示已成“惯例”
而产品到期后,没有一家银行会通过媒体或营业网点或宣传单告知客户,3年来一向如此。一家国有银行理财经理告诉记者,一部分购买产品达数十万元的“贵宾客户”,到期后一般会电话通知其来银行办理手续,但一期产品往往是几名工作人员面对数百名甚至上千名客户,所以当理财产品到期后,不可能用电话通知全部客户。一股份制银行理财经理称,现在银行业务繁多,代销基金、保险,还要接受各种咨询,要求电话一一通知客户产品到期不现实。通过“广而告之”的形式通知客户也不太现实,一个产品推出的营销费用没有这一计划,各银行都是如此,银行不可能在不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上投入宣传费用。目前,各期国债到期前,各商业银行网点均会张贴由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公示,提醒国债到期及到期利率。定期存款到期后,本地除一家银行外,不用客户要求,各家银行均可以为客户自动按同期存款转存定期。惟理财产品到期后,没有相关公示。当前,理财产品的起购金额为5万元或等值于人民币5万元,相对国债、定期存款的到期不取或延期支取,客户可能损失的收益更大。
不违规但也“不合理”
理财产品到期时,银行是否应该及时通知客户?湖北省银监局办公室和湖北省银行同业公会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中国银监会2005年出台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06年出台了《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这三个规定均是要求商业银行在宣传产品中,要避免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但均没有对“产品到期后银行应否告知客户”作出相关要求。多家银行个人业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各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太多(平均一家银行每月要推3只理财产品),暂时没有人力、物力在到期时通知客户。“当然,将来的发展趋势是会告知每一位客户。”对此,开头提到的陈先生说:“其实,给我们发个短信,或者在营业大厅里张贴一张公告就行了,也不是很费事啊。”国际资质理财师王自生认为,在目前条件下,银行可以在产品宣传单上强调到期时间,同时争取和客户约定到期后,自动转购同类型同风险同收益的产品。如果只注重销售,忽视售后服务,最终会影响银行形象,导致客户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