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全国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为更好地服务公众,推进全国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公安部政府网站于10月19日下午邀请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鲍遂献同志做客“嘉宾访谈”栏目,围绕第二代身份证问题进行了在线访谈,阐释了相关政策,答复了网友疑问,与广大网友进行了真诚而热烈的在线交流。 主要问题概括如下:
一、问:目前,全国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进展情况如何?我国何时完成集中换发证任务?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中有多少人申领了身份证?
答:我国从2005年开始全面启动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工作,计划到2008年底完成8亿人口的集中换发证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国公安机关的艰苦努力,2005年,全国完成了1亿人口的换发证任务。今年1至9月份,全国已换发证2.17亿张,提前3个月完成了全年的换发证任务。目前,累计换发证3.18亿张。其中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去年已经完成集中换发证任务,转入正常换发证工作。另据统计,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共有402万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了二代证,占已领证人口的1.1%。
二、问:有些群众称原申领的一代证是长期有效的,有的是10年、20年有效期,现有效期未到,能不能不换二代证?一代证何时停止使用?
答:考虑到我国人口众多,完成换发二代证工作需要较长的时间,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用证的需要,凡是有效期未满的第一代身份证,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在全国集中换发证任务基本完成后,国家将适时做出停用一代证的决定。因此,希望广大公民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安排,有秩序地换领第二代身份证。
三、问:目前,有的地方换证照像由公安机关负责,有的却要求群众到照相馆照像,对此,公安部有没有统一要求?
答:二代证使用彩色标准人像照片。由于从人相采集核对、网上传输到证件制作的各个环节对相片的质量要求较高,因此,根据国务院有关批复精神,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由政府出资为派出所和办证点购置人像采集设备,免费为群众现场采集人像。但是,因一些地方集中办证群众较多或地方财政没有及时配置人像采集设备,实行由群众到照相馆照像,并自行提供照片的做法。采取这种办法需要具备网上认证条件、配备人像扫描设备,并必须保证提供的照片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
四、问:公安部曾经三令五申不准借换发二代身份证乱收费和搭车收费,并查处了一批乱收费的单位,但一些地方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请问如何保证政令警令畅通?
答:按照200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二代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二代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费10元。要求收费单位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为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公安部根据各地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不间断地派出检查组到各地明查暗访,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一批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受到处理。目前,乱收费问题集中反映在借为群众加印照片之名,未经本人同意,强行收取照片打印费。对此,公安部已发出通知,对群众办证照像自愿要求加印照片的,各地公安机关必须严格执行省级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严禁公安机关与企业合作收取照片费。对办证乱收费的,要一如既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欢迎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举报电话:010-58186722。
五、问:对长期外出打工人员办理二代证的问题,公安部治安局体谅群众实际困难,出台了新的规定,各地执行情况如何?
答:为解决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回原籍办证难的问题,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于今年5月下发了《关于为长期外出人员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对长期外出人员所持一代证尚未到期的,可暂缓换领二代证,待其返家时可优先换证。对长期在外居住较为集中且返回常住户口所在地有一定困难的,公安机关可以组织专人前往办理人像采集和换证手续,也可以由本人提供近期标准照片,由其家人或亲属持外出人员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申领手续。黑龙江、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等地公安机关按照通知规定,因地制宜,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群众和各界的普遍欢迎和好评。为此,公安部将进一步研究措施,督导各地公安机关想方设法解决长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办证难的问题。
六、问:人名和地名中的冷僻字问题对一些地方的换发二代证工作带来一定影响,部分群众因此而无法及时领到二代证,请问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答:冷僻字是指使用频率较低、普通计算机字库未收录的国家标准汉字。异体字、自造字等不属于冷僻字。由于二代证的制发、管理采用了先进的信息技术,为解决人名、地名中的冷僻字问题,必须扩充计算机字库容量。为此,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和语言文字专家开展了冷僻字的收集和确认工作,并已制作了冷僻字软件。目前,全国所有制证中心(所)都已经安装了冷僻字软件,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部分地区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已采用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GB/T13000标准,尚未升级改造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用了GBK系统扩充后的国家标准。因此,目前在制证环节已基本解决了冷僻字问题。
按照国家有关文字政策,公民在起名时应当使用标准汉字。凡姓名用字是标准汉字的,公安机关应当为公民进行户籍登记及办理二代证。同时,要抓紧有关姓名立法工作,规范姓名、地名用字。
七、问:一些地方考虑到冷僻字带来许多麻烦,建议对有冷僻字的地名更名,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答:地名是历史文化传统的延续。关于地名的确定、变更,国家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应当严格执行。
八、问:公民如何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答:依照《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安部于2005年6月发布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同年10月1日起施行。据此,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证又尚未领到正式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并制作,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民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10元。
九、问:如何解决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问题?
答:公民身份号码是国家为每个公民编制的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代码。在我国上世纪80年代实行身份证制度初期,公安机关为办证群众编制了15位的居民身份证编号。由于当时技术手段落后,编号赋码工作完全采用手工操作,由此产生了一些重号、错号。为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自我国1999年正式建立和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以来,公安机关多次组织开展了清理纠错工作,先后纠正重号、错号2000多万个。为做好换发二代证工作,2003年至2004年公安部又组织了全国大规模的纠正重错号工作,要求各地务必要把地市内和省内的重错号纠正完毕,不允许将重错号问题带入二代证。经过几年的努力,地市内的重错号问题已基本解决,随着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建成,省内重错号也大大减少。目前,公安部正依托部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着手解决跨省的重错号问题。但是,由于重号问题与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许多号码已经使用多年,涉及众多用号部门和单位,重新更正难度很大,需要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对于存在重号的公民,由公安机关协调重号的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将按照先后顺序,更改其中一方的公民身份号码。号码更改后,公安机关将免费为公民制作身份证,并出具证明,协调相关用证部门做好重错号的更正工作。
十、问:请问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否存在收费高于成本的情况?
答:同一代证相比,由于二代证采用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科技含量明显提高,成本也比一代证有所提高,因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核定的二代证工本费为20元,包括制证材料费、制作成本及前期组织实施费用。因此,不存在收费高于成本的问题。
十一、问:现役军人和武警人员换发二代证工作何时启动?
答:目前公安部和解放军四总部已联合成立了军人、武警人员发放二代证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研究制定了《军队、武警人员发证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计划明年上半年启动这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