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俊初
10月16日,在宜昌至重庆的高速公路63.7公里处,著名巴蜀笑星、“中江表妹”李永玲遭遇两次车祸,经抢救无效去世(《成都商报》10月18日)。
多彩的巴蜀艺苑,从此少了“中江表妹”,可爱的笑星阵营,从此缺了一张欢颜。 但原本,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在哀悼的同时,的确应吸取惨痛教训。从报道中我们得知,导致悲剧的因素,其实有主客观两个方面,当事人失误只是其一,其二是路面积水。
车,都要交养路费。即使对普通公路来说,路面遇雨积水,严重到使车“漂移”了的程度,也难言正常吧?更遑论如此安全隐患存在于过往还要专门收费、方便车辆快速通行的高速公路!
对各等级公路应达到和保持的质量,国家不仅有技术规范,而且有法律规范——《公路法》要求,公路管理机构“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因此,反省“中江表妹”遇难,除公众应引以为戒外,公路管理者也需检讨:为什么高速公路会积水?遇雨不积水,或至少不积水成河,是不是该予以保证的“良好的技术状态”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