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中)一审被判处死刑。《广州日报》供图
昨天,陕西省安康市受到全国媒体的关注。被当地人称为“杀人恶魔”的邱兴华在此接受审判。经过3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官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一审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邱兴华被押出法庭前,表示将会上诉。
法庭目击
对全部指控供认不讳
昨天庭审前一个多小时,许多群众就聚集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包括数位被邱兴华杀害的死者的家属。 不过,因为他们没有提前申请审判旁听证,只能在外面等待审判结果。
下午2时30分,庭审即将开始。邱兴华身着囚服被法警押至法庭侧门前,他显得异常平静,不住打量旁边按动快门的记者。被带至审判位置后,邱兴华依然显得很平静,偶尔抖动一下双腿。
随即公诉人指控其所犯罪行:2006年6月18日至7月2日,邱兴华与其妻何冉凤先后两次到汉阴县铁瓦殿道观抽签还愿。其间,因邱兴华擅自移动道观内石碑而与道观管理人员宋道成发生争执,加之邱兴华认为道观主持熊万成有调戏其妻的行为,由此心生愤怒。7月15日凌晨,他将道观内5名道观人员及香客残忍杀害,后在其潜逃至湖北随州后,因抢劫导致一死两伤。
当检察机关对其所犯罪行宣读指控时,邱兴华的表情始终很镇静,他对所有指控都供认不讳,每一次当法官询问他对公诉书有没有异议时,他的回答都只有两个字:“没有。”
杀人动机
怀疑女儿非自己亲生
庭审中,邱兴华多次强调自己的杀人理由——“我始终坚持认为我的两个女儿不是自己的,所以我怀疑妻子对我不忠。”“我妻子和熊万成确实有不轨行为,这是我杀他的理由。”“我亲眼看到熊万成摸我老婆。”
庭审进入辩论阶段后,邱兴华又将话题引向他的杀人动机:“我怀疑妻子对我不忠,所以我才要杀人。”但法官很快对他予以制止,因为他的所说与正在进行的辩论话题毫不相关。
邱兴华这一动机,在记者曾经对其妻子的采访中也得到了证实。“自从今年3月份以后,邱兴华老是对我说,两个女娃不是他生的。”
此外,公诉机关提供的一份证人证言也显示,邱兴华第三次上铁瓦殿,其实有两个目的:一是移动石碑,二是他要带妻子何冉凤去对质,以证实两个女儿非自己所生。
正是怀疑妻子的不忠,怀疑女儿不是自己生的,邱兴华在内心积累了仇怨。正是那次从铁瓦殿下来后,邱兴华多次对朋友说:“迟早要杀了那伙人。”
作案后,他还留下了“古仙地不淫乱违者杀公元06”字样,从侧面印证了以上事实。
庭审对话
杀香客只因“赖着不走”
在法庭上,公诉人、辩护律师、法官都依法讯问了邱兴华,邱兴华也用简练的语言予以回答。从他部分的回答话语中,可以看出邱兴华供认不讳的态度,以及他狭隘、怪僻的性格。
法官:你知道自己这次为什么接受审判吗?
邱兴华:(沉思很久,翻开起诉书副本)因为我在铁瓦殿和湖北杀了11个人。
公诉人:铁瓦殿上熊万成等10人是不是你杀的?
邱兴华:是我杀的。
公诉人:用什么工具?
邱兴华:弯刀和斧头。
公诉人:先杀了谁?
邱兴华:熊万成和宋道成。
公诉人:为什么要杀他们?
邱兴华:熊万成调戏我老婆,我亲眼看到了。
公诉人:为什么在深夜一两点杀人?
邱兴华:选择黑夜。
公诉人:为什么杀香客,他们与你没有恩怨?
邱兴华:因为他们赖着不走。
法官:杀人后,你挪动过尸体吗?
邱兴华:挪动过。
法官:为什么有两具尸体没穿衣服,是你脱的?
邱兴华:我脱了陈世秀的衣服,把她放在其他尸体的床上。
法官:为什么用弯刀砍倒了人后还要用斧头砍头颅?
邱兴华:因为他们没有死。
公诉人:为什么去随州?
邱兴华:去玩。
案件始末
凶案发生: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铁瓦殿7月15日发生一起10人遇害的特大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锁定陕西籍男子邱兴华(石泉县后柳镇一心村二组农民,居住在汉中市佛坪县大河坝镇五四村三组)。
悬赏通缉:公安部7月26日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缉拿邱兴华。
再犯血案:7月31日,一男子在湖北随州砍杀一家三口,造成一死两伤。邱兴华落网后,对此供认不讳。
踪迹暴露:8月2日下午,潜回石泉县后柳镇深山密林中的邱兴华,被一名村民发现。
女儿喊话:征得她们同意后,警方于8月5日带邱兴华的妻子和两个女儿上山,用扩音器喊话,试图用亲情感化嫌疑犯。
赏金提高:8月10日,搜捕指挥中心作出决定:活捉嫌疑犯邱兴华者奖励10万元。
凶手落网:8月19日晚8时,邱兴华返回其在汉中市佛坪县大河坝镇五四村三组租住的房子时,被专案组民警当场制服抓获。
焦点辩论
邱兴华大喊“我不懒惰”
由于邱兴华对所有指控都供认不讳,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没有任何争议。到辩论阶段,控辩双方才出现了第一次交锋。
自首情节并不存在
辩护律师认为,关于湖北随州抢劫案,邱兴华在公安部门还没有掌握相关罪行前,主动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应属自首行为。
但公诉人认为,随州市公安局向汉阴县公安局移送邱兴华抢劫的资料后,邱兴华才供出犯罪事实。因此,自首无从谈起。
社会因素不是关键
辩护律师认为,邱兴华杀人的社会原因不可忽视:他是个有技能的人,但他因贫穷频频搬家,社会没有给他释放的途径和方法。
公诉人认为,社会原因不能成为减轻处罚的理由。邱兴华懒惰,四处借钱不还。走到这个结局,原因在于他自身。
对此,邱兴华则大声表示反对:“我不懒惰!”
最后陈述
杀人恶魔对罪行后悔
庭审最后,法官问邱兴华有什么想说的,他从口袋掏出两页手稿,说出隐藏在他心里的许多“秘密”,同时也表达了对自己所犯罪行的后悔。
邱兴华提到妻子何冉凤早年伙同他人投毒杀他一事,请求调查。他指出,妻子早就与别人有染,那时她就有另嫁他人和杀夫的念头。
经过休庭后,法庭再次开庭并做出一审判决。在被法警押出法庭之际,邱兴华对旁边的记者说:“我要上诉!”随后,他被押往汉阴看守所继续看押。
记者对话
用无语作为对话结局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邱兴华被带到法庭隔壁的看守处。记者隔着铁窗与他进行了对话。
记者:你知道你两个女儿是你自己生的吗?
邱兴华:不知道。
记者:我现在告诉你,经过DNA检测,你女儿的确是你生的。
邱兴华:(无语)
记者:DNA是科学的检测手段,你女儿的DNA与你吻合,意味着她几乎100%是你亲生的。
邱兴华:知道了。
记者:那你是否认为你杀人的前提根本就是错误的?
邱兴华:(长时间无语)我老婆还有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记者:如果你知道女儿是自己生的,你还会杀人吗?
邱兴华:(无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