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城关环卫 工资将至450元
兰州市环卫局表态,争取在最短时间内逐一解决所有环卫工的低薪问题
经甘肃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最低工资新标准自2006年8月25日起正式实施。 调整之后,兰州市所辖五区及嘉峪关市等10个一类县区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340元调高到每月430元。
同时,《甘肃省最低工资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逾期不改的,劳动行政部门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及其责任人经济处罚。个别用人单位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执行本规定的,应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但延期执行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时间:昨日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
本报记者 王喜阳 为您摄影报道
兰州市城关区数百名环卫临时工,长期以来工资待遇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经过本报独家连续强势报道,昨日,此事有了重大进展:记者从城关区区委、区政府获悉,从今日起,该区环卫临时工月工资上调至450元。
从10月17日开始,本报分别以《工资低于“最低”
百名环卫工停扫》、《区长:环卫工低薪问题不能再拖》、《读者强烈质疑劳动局执法不力》为题连续报道了城关区环卫临时工工资低于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相关报道引起城关区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领导连日来紧急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昨日上午,兰州市城关区区委书记王明寿、代区长俞成辉专门召开会议后决定,从今日起,城关区环卫工每月工资执行450元的新标准。
据悉,因处理积极及时,目前城关区一线环卫工人队伍比较稳定,没有发生人员流失和工作耽误现象。
压缩机关人员 充实清扫一线
城关区区委、区政府明确要求区环卫局推进改革
本报记者 王喜阳 为您报道
昨日上午,城关区劳动局和城关区劳动监察中队的相关负责人,来到城关区环卫局,就本报报道的城关区环卫工人低工资的问题,通知城关区环卫局限期整改,尽快解决环卫工人的低工资现状。同时,城关区区委、区政府在介入协调处理此事后,也责成城关区环卫局积极稳妥地推进环卫管理体制改革,明确要求城关区环卫局压缩局机关及各场、队、所管理人员,充实加强一线清扫人员力量。
同时,记者从城关区区政府获悉,城关区环卫局的临时工工资由区财政划拨。但城关区环卫局在招收临时工人的过程中,招收了超过计划数量的临时工人,导致临时工人工资低。据了解,发生这样的问题,主要是近年来建设部门交付的新马路增多,但与之相配备的维护和清扫费用却一直照以前的规定执行,因此出现经费紧张的局面。同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城关区环卫局道路清扫队主要负责繁华城区的路面,工作劳动量相对较大。城关区环卫局王局长表态,将坚决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推进环卫事业改革。
全市环卫工低薪问题有望解决
兰州市总工会和市环卫局积极协调维护环卫工权益
本报记者 王喜阳 为您报道
本报连续报道城关区环卫工人工资低于甘肃省最低标准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昨日,本报陆续接到安宁、七里河及西固区等地环卫工的反映,他们目前的工资也低于最低标准。就此事,记者分别采访了兰州市总工会和兰州市环卫局相关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积极肯定的:兰州市总工会和兰州市环卫局将大力协调,积极落实环卫工的最低工资。
据记者调查,目前七里河区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一线环卫临时工约400人;安宁区404人;西固区约100人。兰州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王部长介绍,这些环卫工的最低工资标准问题,市总工会在调研的同时已向兰州市市委、市政府紧急上报,各区工会也将分别向各自的政府部门提出调研材料,尽快协调使得环卫工的权益得到维护。
兰州市环卫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环卫工所反映的低工资问题,环卫部门将积极协调,争取在最短时间内逐一解决所有环卫工的低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