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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收入分配制度。收入分配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目前,收入分配秩序问题较多,社会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过大现象突出,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全会决定针对收入分配领域的突出问题,强调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政策取向,这就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 全会决定强调,要健全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实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六是社会保障制度。通过近些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虽然我国社会保障发展较快,但仍然存在着覆盖范围小、制度不健全、保障水平低等问题。全会决定根据我国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趋势,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一次提出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目标。在社会保险方面,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加快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救助方面,要完善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在社会福利方面,要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在慈善事业方面,要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
(三)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需要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坚强的政治保障,又需要有良好的思想文化条件。全会决定提出了建设和谐文化的重大任务,强调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围绕建设和谐文化,全会决定从四个方面作出了部署。
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也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当前,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条件下,面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艰巨任务,旗帜鲜明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任务,对于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巩固和发展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全会决定强调了四个方面,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些都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根基,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全会决定强调,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增强党的思想理论工作的创造力、说服力、感召力,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信念和信心。
二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要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结合。全会决定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要弘扬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内容,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全会决定还强调,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
三是坚持正确导向。思想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思想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随着信息传播技术迅速发展和信息传播渠道日益多样,我国社会舆论环境和舆论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坚持正确导向,对保持社会和谐具有重大作用。全会决定强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社会科学,要坚持正确导向,唱响主旋律,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新闻媒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要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机制,加强对互联网等的应用和管理。
四是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需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和谐创建活动和有效的公民教育来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感。各地广泛开展的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是广大干部群众进行自我教育的有效形式,是把和谐社会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城乡基层的重要载体。全会决定强调,要把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
(四)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
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改革开放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我国社会社会管理的内容、方式、手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管理难度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完善社会管理要求越来越高。这就需要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相配套的社会体制,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全会决定从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等七个方面对完善社会管理作出了部署,概括起来是“四个健全”。
一是健全社会管理格局。近些年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同时各种社会组织也快速发展。社会组织主要分为四类,包括律师、公证、会计、资产评估等市场中介机构,科教文卫体等领域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以及各类基金会。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建立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因此,全会决定强调,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对政府来讲,主要是树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切实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明确责任、提高效能,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对社区来讲,主要是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对社会组织来讲,主要是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二是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如何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直接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全会决定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抓紧建立健全四个机制,即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要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要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是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全会决定强调,要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针对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全会决定强调,要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是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目前,我国社会治安大局总体是稳定的,但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问题不少,各种诱发和滋生违法犯罪的因素增多,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全会决定强调,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全会决定提出,要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就是对刑事犯罪要区别对待,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要充分重视依法从宽的一面,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要加强对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的关心教育,强化吸毒人员感化和管理,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全会决定还对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和国防建设作出了部署。
(五)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全会决定强调,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决定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一是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会决定强调,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使全社会的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全会决定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坚持”、“三个创业”。“三个坚持”就是:(1)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都要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汲取智慧、经受检验,都要依靠人民群众付诸实践、取得实效。(2)坚持发挥生产力作为最活跃最革命因素的决定性作用,坚定不移地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各种障碍,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3)坚持把创新精神贯穿到治国理政的各个环节,保护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完善创新机制,宽容创新挫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三个创业”就是倡导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和谐创业。全会决定强调这“三个坚持”、“三个创业”,目的是不断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二是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今年7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这是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些重大关系。全会决定以这五大关系为主线,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要求。全会决定强调,要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发挥统一战线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优势,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发挥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加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的团结和谐。具体来说,在政党关系方面,要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多党合作事业。在阶层关系方面,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在民族关系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在宗教关系方面,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海内外同胞关系方面,要巩固祖国大陆同胞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大团结,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三是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任务。全会决定着眼于为和谐社会建设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强调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积极争取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睦邻友好的周边环境、平等互利的合作环境、互信协作的安全环境、客观友善的舆论环境,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四、关于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
全会决定强调,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全会决定围绕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第一,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全会决定从领导职责、领导机制、领导班子建设、学习培训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措施,要求各级党委建立科学高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内和谐对社会和谐具有重要影响。只有加强党内和谐,不断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凝聚力,才能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地团结带领人民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全会决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必须扎扎实实地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各项工作。全会决定围绕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1)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要靠党的基层组织团结带领群众去落实。党的35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7000多万名党员能否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影响极大。全会决定强调,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做促进社会和谐的表率。(2)深入做好党的群众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量工作同群众工作密切相关,只有把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的工作做好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全会决定强调,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3)大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要增强基层政权的社会服务功能,提高基层政权的社会管理、依法办事能力。(4)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全会决定提出,要紧紧依靠广大基层干部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制定和落实定期轮训、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要严格要求、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第三,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人才工作的支持和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转变方式、提高专业化水平,迫切需要众多的各类社会工作人才。全会决定强调,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要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加快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要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
第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如果腐败现象滋生蔓延而又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就难以维护社会和谐。当前,反腐倡廉总的形势是好的,同时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呈多发态势,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党内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全会决定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加强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做道德表率,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以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用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形成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机制,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要以保证廉洁从政为目标,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把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全会决定还强调,要严格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严厉惩治腐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全会文件特别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万众一心,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