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重庆彭水县检察院已认定该县教委的办事科员秦中飞诽谤了县委书记和县长
祸从“诗”降
8月中旬的一个午后,酷爱诗词的重庆彭水县普通小职员秦中飞,填了一阙《沁园春·彭水》。 “觉得有点好耍”,然后秦中飞通过手机短信把他的得意之作“发给了几个朋友”;兴头上,又通过QQ“传给了几名网友”。8月31日5时许,办公室来了不速之客。两名警察的突然出现,把秦中飞吓了一跳,见面就问短信是谁发给他的。犹豫了十来分钟,秦中飞承认是他写的。他被警察带走。经过一天的审讯之后,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将秦中飞刑事拘留,关押进看守所。9月11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秦中飞,而他的两个QQ号码、手机和电脑被没收。公安的定义是刑事案件。如果罪名成立,秦中飞将获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接到逮捕通知书后,秦中飞的妻子陈琼把5岁的儿子送到外婆家,自己开始往返重庆寻求法律援助。接到陈琼的求援电话时,律师李纲远在彭水东北方的万州,他的第一反应是“不可思议”。
李纲认为秦中飞犯罪要件并不成立,“主观上,秦中飞只是为了好玩;往深了想是针砭时弊,用治安管理条例治他都有些过分。”
诗词中影射的县委书记蓝庆华回避了本报记者的采访要求,请分管政法、意识形态和科教文卫的县委副书记孟德华代为出面澄清事实。
“这首词几乎把彭水的成绩都否定了。如果下面的公务人员看到了,会对彭水对外工作造成极不利的影响。”孟德华话语铿锵。
李纲认为这首词的传播面并没有地方官们理解的这么大,他倒是对此案的法律程序提出强烈的质疑。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这个案件,认为“肯定会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
“出来后我一个朋友都没有了。”这是秦中飞见到李纲后的第一句话,然后反复强调很抱歉,没有钱给律师费。
在一个中学同学的眼里,“他是一个有着女人性格的胆小鬼,以前同学打架他一次都没敢参加”。
诗词所涉
本报记者到彭水时,案件已经移交检察院审查。“我们正在认真办理案子。”彭水县检察院检察长崔泽丁说。
一些退休干部和普通公民都表示,这首词所涉及到的两件官民纠纷、3个公共工程(白云中学、虎口宾馆和彩虹桥)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也是秦中飞会否获刑的关键。
记者在白云中学“奠基处”看到,除了一个刻着“奠”字的黑色石碑外,没有任何施工迹象。“征了51亩地。”住在旁边的何老汉说,他没看到政府的其它动静,于是他在被征的土地上种了葱。按三星级标准建造的虎口宾馆是彭水一处标志性建筑,目前搭建了12层高的混凝土框架,一队工人正在粉刷外墙。而彩虹桥,彩虹般的桥拱已现雏形,却停下来了。
“回忆起来比较痛苦。”孟德华解释说。白云中学的建设地址并不在“奠基处”,政府在去年历时两个月的地质评估后,认为此处有严重的地质灾害。目前已经另选地址,正在规划建设中。而“奠基处”是2004年县庆时获得500万捐款后,为满足捐款人的意愿,临时确定的地点。“什么空中楼阁,写诗的人懂都不懂!”至于诗词起始对三名领导的描摹,孟德华没作过多评价:“作为人,都会气愤的。”
“现在给我一万个胆我也不会发这个短信,这不是玩笑,是政治。” 秦中飞苦着脸。
最新进展
18日,秦中飞的律师李纲称检察院已经认定秦中飞诽谤了现任县委书记和县长。检方的起诉意见书称,秦中飞捏造了一首引起群众公愤的词,利用QQ和短信方式进行发送,严重危害该县社会秩序和破坏了蓝庆华、周伟的名誉,触犯刑法246条之规定,涉嫌诽谤罪。
孟德华认为:“秦中飞所涉及的问题非常严重,不仅仅只是这起诽谤案。”9月30日,公安局预审科的人及国安大队谢队长再一次对秦中飞进行审问,这次没有问到《沁园春·彭水》。警察在秦中飞QQ聊天记录里发现了一些资料。“这事,说起来也有点严重。”公安局领导对秦说。接下来的几天内,警察又到教委人事科办公室查封了秦的电脑,并搬到了公安局。孟德华表示,据目前的调查来看,“秦中飞牵扯到非法组织”,“已经由公安局国保大队立案并查”。彭水县公安局对此表示沉默,政治处刘主任说:“采访这件事情,要公安局颁发的特约记者证,这是重庆市公安局的规定。”10月13日,县检察院公诉科吴科长称,秦中飞诽谤案已被移送到检察院,“目前还在审查起诉阶段,并没有接到秦中飞的另外案子”。据南方都市报
新闻背景
秦中飞所作的《沁园春·彭水》
马儿跑远,伟哥滋阴,华仔脓胞。看今日彭水,满眼瘴气……叹白云中学,空中楼阁,生源痛失,老师外跑。虎口宾馆,竟落虎口,留得沙沱彩虹桥。俱往矣,当痛定思痛,不要骚搞。
短信惹祸,这事因何不寻常?
毕书之
这则“因发短信生祸”事件,还没到盖棺定论的时候,但梳理目前的信息,可以发现太多不同寻常的现象,令人很是费解。其一,公权在这个法律案件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若涉及诽谤,接受调查无可厚非,但诽谤讲“民举官究”,但为何直到被取保候审,也没有人告知秦中飞谁举报了他,他又涉嫌诽谤了谁?为秦惹祸的是自己编写的《沁园春·彭水》中的前三句话:“马儿跑远,伟哥滋阴,华仔脓胞。”公安机关相信,这隐喻了彭水县三个领导——前任县委书记马平(已经因贪腐被逮捕),现任县长周伟,县委书记蓝庆华。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受害人”蓝庆华、周伟包括马平如果均认为该短信损害了他们的人格和名誉,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话,他们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但没有诉讼人,倒是要公安局在传播短信的人群中“诱导”,“这首词里面好像对三个人进行了人身攻击,你怎么看?”怎不奇怪?
再者,古人就知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老百姓的嘴巴是堵不住的,之所以有牢骚抱怨要走“非常道”,那是因为“常道”不通。有人或许会说,秦本人对当地一些事情不满意,作为公民,为什么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只举一例,答案便知:9月份,重庆市干部考核工作组进入彭水,在媒体上公布了联系电话和宾馆住址,“欢迎社会各界举报官员违法事件”。有人欣然而往,却在宾馆外就被便衣拦截下来。另据报道,彭水因地理因素,与外界沟通不畅,县城内的事情很难散播出去。但有了手机、互联网络,就大不相同了,有点丑事就被传播出去了。彭水县政府官员认为,所有事情均是由“刁民”鼓捣出来,大加审查。防民如此,何来民意诉求的常态?又如何希望老百姓没有牢骚?
另外,当地政府如何反思“民谣”中的民情?有网民回想起抗战时期,清涧县一农妇大骂“雷电怎么不把毛泽东击死”,而毛泽东却将农妇接到办公室,听取她的抱怨。最后,对农妇反映的“群众公粮负担过重”等问题全面整改,得到百姓认同。秦中飞所编的“打油诗”短信里,反映的情况系该县一些现实,诸如一些工程久而未决等。地方官员在听到这些非议之后,如果以政治家的雅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问题的妥善解决和处理只会对彭水的改革开放百益而无一害。到底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有怎样的关联?
一个本应该很普通的民事案件,却因为涉及到当地领导人而变得如此不寻常,如此违反常规,显然不是一个大力推行依法治国的时代所应该发生的事情。如今,“事情闹大了”,也具有了标本的意义,真的希望权力的归权力,法律的归法律,权利的归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