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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狂魔邱兴华一审被判死刑
坚持认为“有自首情节”要求上诉,在看守所里写“自传”
晶报讯昨日下午2点30分,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全国的汉阴县“7·16”特大杀人案公开开庭审理。18时,法庭宣布,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对被告人邱兴华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被告人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宣判后,被告人邱兴华当庭明确表示将提起上诉。
上庭前向法警讨水喝
昨日12时50分,陕西省安康市江北大街,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门前响起一声急促的警笛声,4辆警车一字排开驶进院内,其中一辆依维柯的窗户黑乎乎的。早早地围在这里的群众一阵骚动:邱兴华来了!
开门的法警向记者证实,为了方便审讯,法院工作人员上午就赶到汉阴看守所进行审判前的准备工作,邱兴华是在当天11时30分提前吃的午饭,“不过他吃得很少”。
10分钟后,邱兴华身着“汉看50号”桔红色囚服,埋着头被法警押进审判大厅旁边的临时羁押室内。不久,记者看到一名法警匆匆跑出法院大门,在旁边的超市里买了一瓶绿茶、三个苹果。据了解,是邱兴华因为心里紧张而提出了解渴的要求。
一位法院负责人向几家电视媒体记者宣布,考虑到案情重大,为集中力量进行审判活动,先期决定的电视直播经慎重考虑予以取消。
自称因迷信而杀人
昨日,主审法官问邱兴华为何起心杀人,他自称是迷信害了自己。
据其供述,今年3月,邱兴华到石泉县城散心,遇到一个头发胡子花白的算命先生。对方说出邱兴华之所以生活不顺,是因为邱家有两个祖先的石碑被风吹雨淋,同时也缺了香火。
6月14日,邱兴华和妻子何冉红登上位于汉阴县凤凰山上的铁瓦殿时,竟然发现正殿门口露天处果然有两块刻有姓邱人名的石碑。尽管不知是否与自己有血缘关系,邱兴华糊里糊涂认了祖宗,并先后三次上山“祭祖”,并主动承担了砍柴的工作。
其间,邱兴华偷偷将两块刻有邱姓人名的石碑挪到屋檐下。此举引起了熊万成等管理人员的极为不满,双方大吵了一阵,邱兴华最终还是将石碑搬回露天处。
昨日,邱兴华认为铁瓦殿管理人员阻止他挪碑,就是击碎了他“依靠祖先庇护兴家立业”的梦想。邱兴华将他的生活挫折,全部怪罪在铁瓦殿的管理人员头上,一怒之下才杀人泄愤。
另一个直接导致他起先杀人的导火索,就是邱兴华自称“亲眼看到熊万成摸了何冉红的屁股”。但是公安人员找到何冉红进行调查时,她矢口否认遭熊万成轻薄。
审判人员以当事人一个死亡一个否认为由,对邱兴华的辩护未予支持。
最后陈述时“向社会谢罪”
在庭审期间的最后陈述中,邱兴华认为整个案件的起因是“人格尊严受到了熊万成的侵害”,他的“心里有仇恨,才动了杀机,最终犯下大错”。
据他称,自从8月20日被关进汉阴看守所后,他开始冷静思考,“为一时之恨,我犯了天大的罪。回想我的一生,对社会对家庭,我心里也是不平静的”。你们“可能不相信,我也是爱家的人,我更爱这个社会。”
最后,邱兴华说道,“我在这里,我向社会谢罪,我向被我无辜杀害的死者家属亲戚谢罪,我虽然犯滔天大罪,但我的儿女是无辜的,希望被我伤害的人们放过我的家人,帮助我的家人。我在此,我向社会谢罪,向所有遇难人员谢罪,向法官谢罪。”
据了解,自从8月19日落网之后,一直羁押在汉阴看守所的邱兴华日前变得白胖了一些。邱兴华说,他在看守所里的生活很有规律,每天除定时吃饭睡觉外,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写“自传”,据称目前已经写了十多张纸,写到了小学四年级。
不服判决称要上诉
昨日18时24分,陕西省安康市中级法院邱兴华特大杀人案审判人员在休庭30分钟后,在安康市铁路法院大审判厅内予以口头宣判。
安康中法院依法判决邱兴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
昨日口头宣判后,审判长表示正式文书将在5日内送达邱兴华,不服可提出上诉。对此,邱兴华在走出法庭时向记者表示“坚决上诉”。
另据了解,受害人熊万成等11人亲属已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判长表示将择期开庭审理。(《武汉晚报》供稿)
庭审焦点
焦点1邱兴华是否有自首行为?
邱兴华辩护律师张勇认为,邱兴华本人提供了公安局发现的证据之外的事实,说明他有认罪的态度。邱兴华8月19日落网后,向汉阴县公安局审讯人员主动供述了他在湖北省随州市两次抢劫的情节,希望法院能肯定他的自首情节,在最终量刑时予以考虑。这种自首属于异地自首,应该属于自首范围。在庭审中,邱兴华也坚称“我认为自己是自首”。在一审判决里,法院认为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自首情节,对邱兴华自首一事没有采纳。
焦点2杀人过程中是否精神失常?
此前对于邱兴华在精神是否正常曾有疑问。担任公诉人的安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德才说,邱兴华行凶前曾先后3次到道观踩点,对作案工具和作案方法有周密的计划,并在时间选择上也进行了设计,案发当天正值铁瓦殿集会,人比较集中,并且选择在晚上他人熟睡后作案,为逃跑也提供了便利,另外邱兴华在潜逃和抢劫过程中没有出现精神上无法自制的倾向。杀人后毁坏现场、逃跑都比较合乎正常人的思维,并且在被捕后对自己的犯罪过程交待比较清晰,所以公诉方在司法上认定邱兴华没有精神问题。
庭审中,邱兴华辩护律师没有向法院提出进行精神上的司法鉴定的请求。
事件全回顾
7月15日凌晨:
邱兴华在陕西安康市汉阴县铁瓦殿杀10人,其主要目标是铁瓦殿主持熊万成,其他死者为该殿工作人员和香客,最年幼的仅为12岁。
7月20日:
邱兴华从陕西安康乘火车逃至湖北随州。
7月22日:
警方确定邱兴华是杀人嫌疑犯。
7月26日:
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全国通缉邱兴华。
7月31日:
邱兴华在湖北随州砍伤一家三口。其中一人之后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另两人重伤。
8月1日凌晨:
邱兴华乘K357次列车从湖北返回陕西安康。
8月10日:
邱兴华的缉拿悬赏金提高到10万元。
8月19日20∶20:
邱兴华在陕西汉中市佛坪县大河坝镇五四村家中被抓。
9月30日: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邱兴华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向陕西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0月19日:
陕西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邱兴华特大杀人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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