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205:38:22寄养在瓦房店市李官敬老院的15岁女孩小花(化名)突然被发现已怀孕数月,此事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小花悲惨的遭遇和此事背后的真相也引起本报的关注。3月21日开始,本报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发现原来曾蹂躏过这个可怜女孩的凶手并非一名。 此事报道后,在市民当中引起强烈反响,这个15岁女孩的命运也开始牵动了许多市民的心。8月中旬,记者从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其中一名罪犯许某获刑10年。昨日,记者再次从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又一名犯罪嫌疑人鞠某落网,已被依法逮捕。
案情回放
敬老院里女孩遭奸污
小花家住在瓦房店市李官镇,父亲逝世后,母亲离家,一个好好的家突然只剩下年幼的小花和弟弟两人相依为命。2002年春节过后,年仅11岁(1991年3月出生)的小花牵着弟弟一块儿走进瓦房店市李官敬老院的大门。姐弟俩总算有了容身之所,这应该归功于当地政府领导以及民政部门的关心和照顾,然而,悲惨的遭遇也向小花逼近了。
2005年12月25日,小花当时已经就读于当地一所小学的5年级,这所敬老院的院长突然发现小花的身体好像出现异常变化,很像怀孕在身。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院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到医院检查后发现,小花确实已经怀孕数月。今年3月,小花的遭遇引起本报的关注,经过采访了解后对此事进行了连续报道。
案件进展
第一名歹人被判刑10年
警方调查发现,58岁的许某也住在这个敬老院里,他下肢瘫痪。自小花进入敬老院后,他就开始打小花的主意,利用花言巧语、威胁的手段,最终将小花强奸。警方调查确认后将其抓获归案。经审,在2002年春季到2005年4月期间,许某曾数十次在自己住的房间内将小花奸淫。有时,许某稍不如意,还对小花棍棒相加,用语言进行威胁,甚至在小花不从时将其鼻骨打折。小花一直生活在许某的阴影下,有一肚子的委屈却不敢说。
被抓捕归案后,许某对小花所作的事情全部供认。今年8月,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许某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其行为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构成强奸罪,并应予以从重处罚,依照法律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许某获刑后,李官镇便有村民给本报打来电话,感谢本报揭开事实真相的报道帮助了小花。
第二名罪犯被依法逮捕
另外,警方调查发现,曾将小花奸淫的也并非许某一人,另外几名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均已潜逃。最近,瓦房店市警方加大追逃力度,又将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鞠某成功抓捕。
经查,32岁的鞠某家住盖州市农村,原靠务农为生,案发时在瓦房店市李官镇某厂打工。他明知小花尚未成年,在小花入住敬老院后两年多时间里,还是多次以给零花钱等招数威逼利诱,在本厂一处空闲车库之内将其数次奸污。
案发后,鞠某听说警方调查得很紧,报纸在大篇幅报道此事,自觉形势不妙,立即潜逃。瓦房店市警方将其列为网上逃犯。今年9月22日,鞠某虽然隐姓埋名,但瓦房店市警方还是根据长期以来调查的线索成功将其抓获。9月27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已批准将其依法逮捕。于文明本报特别报道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