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丘法院司法建议促公安规范执法
法制网讯 通讯员徐文杰王永伟10月17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收到虎丘区公安分局的一份回函称:“收到司法建议后,我局立即召开全局办案单位负责人会议,针对贵院提出发破案经过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要求对出具的发破案经过进行统一规范,必须客观真实反映,坚决杜绝随意出具发破案经过的情况发生。 ”
今年以来,该院刑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相当部分案件的发破案经过说明不规范,有的含糊不清,不全面;有的出具了内容前后矛盾的多份发破案经过;有的说明不及时,还存在出具主体混乱的现象。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影响案件的审理进度,而且影响案件事实和情节的认定,特别是对共同犯罪案件影响较大。为此,虎丘法院专门发函,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规范发破案经过的出具行为,客观反映案件侦破揭发情况,同时建议办案人员应不断强化证据意识,加强对自首、立功等方面的法律、司法解释的学习,切实把握法律、司法解释的准确内涵,出具具有证据价值的发破案经过说明。
该司法建议得到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并将采取的规范措施函告法院。据悉,今年以来,虎丘法院根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已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发出司法建议11份,受到了普遍的欢迎和赞扬。(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