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狂魔”邱兴华一审被判死刑
法制网西安10月19日电记者台建林陕西省“杀人狂魔”邱兴华今天被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邱兴华擅自移动道观内石碑,遭道观管理人员斥责,其心怀不满,并怀疑道观主持有调戏其妻的行为,竟为此连续杀害10人,作案后又放火焚烧道观,制造了轰动全国的陕西汉阴县铁瓦殿道观惨案。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杀人罪数罪并罚,宣判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责任编辑:徐艳丽)
手机竟收到色情图片
性文化扑克牌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