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血亲关系要回避
法制网成都10月19日电记者张晓东为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日前联合出台《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要求省属事业单位招人,必须面向社会,让公众知情,通过考试择优录用。
据介绍,该细则适用于纳入省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省委、省政府直属和省级部门所属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政策性安置、上级任命、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宜公开招聘的涉密等岗位的人员,以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等,可实行直接考核招聘的人员外,均应实行公开考试招聘。
细则还要求,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办理聘用事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招聘中涉及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