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这是南京民国建筑保护历史性的一笔。”昨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将在今年12月1起正式施行。发布会上,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嵩年告诉记者,此次有248处、320余幢重要民国建筑纳入条例保护范围之内,意味着南京民国建筑保护跨进了一大步。 重要建筑不得擅自拆除和迁移
《条例》实施之后,受保护的民国建筑的立面、结构、平面布局、有特色的内饰、建筑构件等,都有具体的保护要求。条例规定,重要建筑和风貌区内的建筑不得擅自拆除和迁移,不得擅自改变重要建筑和风貌区内的建筑立面、门头、树木、喷泉、雕塑等。如果有改变或者损坏行为,将责令其改正或修缮。对逾期不改的,如果责任人是个人,则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责任人是单位,则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士表示,南京目前尚有1000余处民国建筑,但是约有2/3以上的民国建筑历史文化价值相对比较小。因此,本次条例将历史文化价值较大的248处民国建筑纳入法律保护范围内。同时,纳入保护范围内的民国建筑数量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民国建筑保护规划编制的深入进行,可能会发现更多的有保护价值的民国建筑,那么,将会有更多的民国建筑纳入到条例的保护范围里来。 要从“死保”转为“活保”
南京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嵩年在发布会上表示,南京民国建筑的保护,要从“死保”转为“活保”,如果仅仅是将这些民国建筑保留下来,既不用于展示,也不用于其他旅游方面的开发,那民国建筑的保护意义就要大打折扣。因此,在不损坏、改变民国建筑立面、风貌等情况的前提下,民国建筑可以用来进行旅游以及旅游相关方面的开发。
在发布会上,南京市房产局副局长郭宏定表示,产权不明晰和产权归属多头,一直以来是民国建筑保护的最大障碍之一。条例明确规定,无论建筑的产权人是政府部门还是单位个人,其所有人都必须担当相同的保护责任。对于民国建筑的修缮,产权所有人必须向南京市房产局递交申请,对于确实无力负担民国建筑修缮经费的,产权人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维修费补贴。对于具体的实施细则,将在进一步的调研论证后予以明确。
:管理部门认可民国建筑开酒吧
晨报讯民国建筑的开发利用成为民国建筑保护的敏感话题。在昨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对于南京涌现的民国建筑开酒吧现象,相关人士表示只要有利于民国建筑的保护,确保建筑的立面、风貌不受损坏,这样的开发利用是可行的。多处民国建筑要开酒吧
“南京1912”在经济上的成功开发利用,使得南京其他片区的民国建筑也纷纷看齐这一条路。据了解,南京有关部门正计划将梅园新村纪念馆南侧1万平方米的钟岚里地块打造成文化休闲街区。有关部门将采取租赁或者置换掉目前居住在其中的居民的方式,同时还将“拔牙式”拆除个别质量较差的单元,将钟岚里辟为露天茶座、街头艺术广场,仿效“南京1912”打造酒吧一条街,形成总统府两侧的休闲街区姊妹花。
此外,此前颐和路公馆拆迁计划显示,相关部门也正计划将颐和路公馆改造成“酒吧一条街”。记者从南京房管部门了解到,颐和路公馆拆迁范围分布在宁海路和江苏路两条路围合而成的三角形区域内,共有36幢别墅,开发后将保留其中的17幢。在南京市规划局公示的规划许可证上,该项目开发面积为30870平方米。有关单位也计划将此项目整体开发,仿效上海“新天地”打造成为休闲街区。市民呼吁开发慎行
日前,晨报报道了民国建筑纷纷计划开酒吧的现象后,不少市民向晨报表示了他们的担忧。家住中山北路的一位市民表示,“南京1912”之所以成功,除了占据第一个吃螃蟹的先机之外,还由于其优越的位置及周边文化市政设施,其他跟风的民国建筑群难以具备如此条件,是否能成功很难说。对民国建筑而言,尽量维持其文化内涵,发扬其历史价值,例如开办文化展览、书店等,才是对民国建筑最好的保护,酒吧这一舶来品与民国建筑内涵并不协调。
此外,还有市民表示,南京的酒吧文化过于年轻化,年轻化的倾向对于文化脉络的延展似乎并无较大的意义。在民国建筑里开酒吧,究竟是在保护文化,还是在损害文化,似乎还难以说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