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元租金,租用对象是女人的肚子!16日下午,在深圳一家网站的论坛上,一男子发帖征借腹生子的对象,开价15万元。他为何要出巨资请人代孕?他家人是否支持?这会否是个陷阱?带着这些疑问,记者以应征者身份与该男子取得联系,并于17日会面。
夫妻共同寻找代孕者
17日中午,发帖男子钟先生如约出现。令人意外的是,其妻子伴随而至。钟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太太都是广东人,结婚10年有余,夫妻感情很好,但美中不足的就是一直没有孩子。主要原因是太太身体不好,不能孕育后代。求子心切的他们,希望孩子身体中流淌着他的骨血,于是有了借腹生子的念头。对于受孕方式,钟先生称可以由代孕者选择,包括自然受孕或者人工授精方式。谈及此,钟太太的表情显得有些无奈,她说她相信自己和丈夫之间感情的牢固程度。钟先生态度坚决地说,不会和代孕者发生婚外情。
为表示诚意,钟太太还从提包中掏出结婚证,以及自己不能生育的医院证明。钟先生说,寻找代孕者实在是无奈之举,他们也希望双方达成共识后,对方能够出示单身证明、体检报告等。
代孕者需相貌姣好
钟先生在帖子内容中留下了自己的QQ号码,他表示此前已经有一位女士与其联系,表示愿意考虑成为代孕者。该女子离婚未孕,需要一笔钱做小生意。
15万元对于普通人家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钟先生和太太一起经营着自己的公司,有一定经济基础。与记者谈话时,钟先生不停地摇晃着手中的车钥匙。他们说,如果代孕对象令人满意,价钱双方可以进一步商谈。面谈中,钟先生再次强调了他帖子中的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相貌姣好,身体健康等。
代孕前要签订合约
毕竟是亲生骨肉,钟先生夫妻俩最为担心的是孩子的母亲将来思儿心切找上门来,打搅其家庭生活。所以,他们避免将具体的家庭住址、公司名称、个人姓名等透露给对方。钟先生提出,双方可以在代孕前拟定一份合约,主要对代孕完成后双方不再联系进行约定。
钟太太说,自己是个善良有爱心的人,即便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她将来也会如一个亲生妈妈般对待孩子,给孩子提供尽可能好的生活。她说,双方老人对于夫妇俩此举也表示支持。“想抱孙子的念头太强烈了!”
医院禁止借腹生子手术
无论是人工授精还是体外受精,孩子最后都要在妈妈的肚子里“瓜熟蒂落”。17日,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生殖科博士王竹晨告诉记者,钟太太这种情况,只能通过“借腹生子”才能获得亲生骨肉。但医院是禁止实施此类手术的。
律师:代孕合同属无效合同
一方面,卫生部早已明令禁止“借腹生子”;另一方面,我国法律对此并无明文规定。广东江山宏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冰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说,这就意味着,双方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一旦“代孕”母亲事后反悔,这对夫妻也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目前,我国允许实施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但禁止“借腹生子”。2001年8月,卫生部出台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就有明文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最好是性接触的方式”
记者:选择何种受孕方式你们有打算吗?
钟先生:最好是性接触的方式,当然人工授精等方式也可以,看代孕者自己选择。
记者:你太太对于你同代孕者身体接触不介意吗?
钟先生:不介意,她知道我想要个孩子。我们感情很好,我更不会感情出轨。
记者:网上发帖的效果如何?
钟先生:已经有两三个应征者了。现在对于我们来说,生孩子是头等大事,只要对方认为可以,我和太太就会放下手上的生意,与对方见面具体商谈。(据南方都市报)
17日,记者接触了因妻子不孕在网上发帖寻代孕者的这对夫妇(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