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警方取缔“模型吧”
法制网记者 刘复晨
韩国警察厅近日下达指令,要求地方警察厅取缔“人体吧”等变相性交易业所。
自韩国2004年实施《性买卖特别法》,全面禁止性交易以来,按摩房等成人娱乐休闲业所和变相性买卖场所大量涌现。 最近在首尔及其周边地区悄然出现了旅馆经营者向顾客出租人体模型的事例,并兴起了“人体模型性体验屋”经营热。
韩国的网上还出现了“人体模型性体验屋”中介,目前还出现了“人体模型性体验屋”与成人用品店、网吧、话吧合作,连锁开业的动向。
然而对于依据现行法律能否处罚“人体模型性体验屋”经营者,各方意见不一。而韩国警察厅认为,如果体验屋经营者提供了色情影像和刊物,即适用刑法中的“散布淫秽物品罪”。
11日,京畿道警察厅首次对“人体模型性体验屋”经营者进行了立案调查。警方认为,52岁的金某涉嫌向顾客提供淫秽物品,犯下了《信息通信促进及信息保护相关法》和刑法中的“散布淫秽物品罪”。
韩国妇女家庭部权益保护局局长权容宪表示,政府正在研究修订法律,以使警方在接到性买卖举报时,可以立即封锁该营业场所。而有关法律专家指出,最根本的解决之道是修改现行法律中有关“性行为”和“性买卖”的定义,以将变相性行为和变相性买卖都包括进去。法制网首尔10月19日电(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