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10月20日电(记者 张勇 周正平 张周来)刚刚在海南省博鳌闭幕的两岸农业合作论坛上,大陆宣布的保护台湾农产品知识产权、维护台湾农民正当权益的具体政策措施引人瞩目。出席论坛的两岸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举将加速大陆台资农业企业经营手段的转型--由卖种苗向推品牌转变。
“大陆加大力度打击假冒台湾原产地农产品和侵犯台资企业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不仅维护了台湾本土农民的利益,也使在大陆投资农业领域的台商放胆培育自己的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1998年就在海南创办水果种植园的台湾今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照龙认为,新措施对台湾农业企业投资大陆是一个利好因素。
台湾在经济作物育种方面,相对大陆具有很大的优势,因此早期投资大陆的台湾农业企业,输进台湾良种在大陆繁育推广,就可获得丰厚利润。例如,台湾的台农、金煌、爱文等芒果良种刚引进大陆的时候,一根一尺多长的嫁接条,最高可卖到60多元人民币。卖种苗一度成为大陆台资农业企业重要的赢利手段。
随着台湾良种在大陆的逐渐普及,台资农业企业种苗竞争优势正在逐渐消失,投资大陆农业领域的台商也不断增多,台资农业企业也出现了同质竞争的趋势,因此,近年来大陆稍具规模的台资农业企业,着眼于企业长远发展计划,普遍以提升产品品质和培育品牌作为市场营销策略。
张照龙在自己位于海南省琼海市的火龙果种植园里向记者介绍说,今冠的果园不使用化肥和农药,在水果成熟期严格控制土地水分,水果要到八成熟才采摘,保证了产品的品质,在上海的超市里,贴有今冠公司“夏一跳”商标的火龙果,每斤售价要比没有品牌的高出两元左右。
清华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刘震涛指出,台商投资大陆农业领域,使台湾农业种苗、技术、资金和营销优势与大陆的土地、人力、市场资源优势结合,突破了小农经营局限,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大陆台资农业企业已呈现集约化、规范化、产业化发展特点,台资农业企业引入工商企业品牌经营理念已具备条件,也是大势所趋。
据国台办的统计数据,目前在大陆设立的台资农业企业已达到5000多家,实际投资金额40多亿美元,台商投资大陆农业已由试探性、短期化向长期性发展,形成了一批专业化、规模化经营的台资农业生产基地。仅在海南省,台资农场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就有57家,3000亩以上的12家,最大的农场拥有1.5万亩土地。
中国国民党国政研究基金会政策委员陈武雄表示,大陆新公布的政策措施是对台湾农民和台资农企诉求非常正面的回应,这些政策落实后,台资农业企业可以获得更大格局的发展,投资大陆是台湾农民扩大生产规模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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