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陕西“杀人恶魔”当庭要上诉
邱兴华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并有悔意,陕西高院担心其可能在法庭上“胡说”临时取消庭审直播
邱兴华,男,生于1959年1月1日,今年47岁,身高1.65米,汉族,初中文化,陕西省石泉县农民,租住汉中市佛坪县大河坝乡五四村三组。
本报讯落网两个月之后,被当地人称为“杀人恶魔”的邱兴华走上了审判台——昨日下午2时30分,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全国的汉阴县“7·16”特大杀人案公开开庭审理。
昨晚6时,法庭宣布: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对被告人邱兴华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被告人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如不服判决,可在10日内上诉。
“我要上诉!”在被法警押出法庭之际,邱兴华干脆地回答了记者的询问。随后,他被押往汉阴看守所继续看押。
恶行:杀死11人砍伤两人
法院审理查明,7月14日晚,邱兴华持斧头、弯刀,将陕西汉阴县铁瓦殿内工作人员和香客等10人杀死,作案后邱兴华烧殿潜逃,于7月30日在湖北随州市武安铁路复线施工工地一临时工棚内,持铁铲将工人周建平划伤,抢走一黑色背包,因包内无钱,邱兴华将包扔在路边一棉花地里。7月31日,邱兴华又逃至随州市万福店农场魏岗村村民魏义凯家,以做干鱼生意为由骗得魏家信任后,在当晚10时许持斧头、弯刀将魏义凯一家三口砍伤,抢得现金1302元。魏义凯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魏之妻徐开秀、魏之女魏金梅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判决:数罪并罚执行死刑
安康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兴华仅因为擅自移动汉阴县铁瓦殿内的石碑遭到殿内管理人员拒绝后心怀不满,后又无端怀疑道观住持熊万成有调戏其妻的行为,竟持凶器将殿内的管理人员和前来殿内上香还愿的无辜香客共计10人残忍杀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邱兴华杀人后又烧殿潜逃。在潜逃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未果后,又入户劫取他人财物,致一人死亡,两人重伤,其行为又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邱兴华作案手段十分凶残,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依法从严惩处,且数罪并罚。同时,针对被告人邱兴华所作的供述,从被告人作案情节到现场的处理等一系列环节来看,足以证明被告人邱兴华是在正常意志的支配下实施了整个犯罪行为,反映出其作案过程的目的性和凶残性。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邱兴华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据此,安康中院依法判决邱兴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
庭审:怕邱胡说取消直播
据记者了解,此前安康电视台计划直播整个庭审过程,但后来陕西省高院考虑后认为,邱兴华可能在法庭上“胡说”,因此临时取消直播。安康市民对此案非常关心,在法院门口站了一下午的市民王志刚说:“没想到邱兴华如此瘦小。”另据安康中院一位宣传干部介绍,法院领导昨晚正在庆功,不接受记者采访。
事件回放
道观内杀10人 炒熟住持内脏切片
起因 邱兴华与其妻何冉风到陕西省汉阴县铁瓦殿道观抽签还愿期间,因邱兴华擅自移动道观内两块石碑,而与道观管理人员宋道成发生争执,加之邱兴华认为道观住持熊万成有调戏其妻行为,心生愤怒并产生杀人灭庙之念。
作案 7月14日深夜,邱兴华持斧头、弯刀将铁瓦殿内工作人员和香客等十人杀死。道观住持熊万成双眼被挖,心、肺被掏出,且被下锅炒熟,切成片放在盘中。墙上留有血写的“该杀”等字眼。邱兴华作案后烧殿潜逃。附近一放牛娃去观中借水时发现死者,并报案。
通缉 7月26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并悬赏5万元捉拿邱兴华。
抢劫 7月30日,邱兴华在湖北省随州市武安铁路工地一临时工棚内,持铁铲将工人周建平划伤,抢走黑色背包。
杀人 7月31日,邱兴华又逃至随州市万福店农场魏岗村村民魏义凯家,砍伤其一家三口抢得1302元,魏义凯抢救无效死亡。
搜捕 8月2日,邱被村民发现,200民警围山搜捕。
规劝 8月9日,邱妻及儿女对其喊话并进行规劝。
悬赏 8月11日,赏金涨到10万元。
落网 8月19日,邱兴华返回其在汉中租住的房子敲门时,被4名民警当场制服抓获归案。
审判 10月19日,邱兴华一审被判死刑。
检察官:邱兴华并无精神失常问题
公诉人李德才表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有完全行为自主能力,行为逻辑正常
昨天,邱兴华案件的公诉人之一、安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德才说,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邱兴华有完全的行为自主能力,行为逻辑正常,并介绍了邱兴华在阅读起诉书后对起诉书挑“刺”的细节。
行凶前曾先后3次到道观踩点
李德才说,邱兴华在杀人过程中理由比较充分,准备比较详细,应该属于对自己行动有约束能力的人,不属于有精神问题的人。邱兴华行凶前曾先后3次到道观踩点,对作案工具和作案方法有周密计划,并在时间选择上也进行了设计。案发当天正值铁瓦殿集会,人比较集中,并且选择在晚上他人熟睡后作案,对逃跑也提供了便利。另外,邱兴华在潜逃和抢劫过程中没有出现精神上无法自制的倾向。杀人后毁坏现场、逃跑都比较合乎正常人的思维,并且在被捕后对自己的犯罪过程交待比较清晰,所以公诉方在司法上认定邱兴华没有精神问题。
“邱兴华会刻图章手比较巧”
据李德才介绍,邱兴华有初中文化水平,在陕南农村上世纪50年代出生的人群里属于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并且有篆刻图章的本领,手比较巧,经常看书,语言能力比较好,但性格比较内向。邱兴华在案发前曾经将自己的想法告诉本村村民,并被他人劝导过,但他没有听从这些人的意见,在协调和行事能力上不存在精神问题。
阅读公诉书后邱兴华还挑“刺”
李德才告诉记者,邱兴华的表达能力很强,并具有相当的逻辑判断能力。在检察院就起诉书征求邱兴华本人意见时,邱兴华对起诉书进行了仔细阅读,还对起诉书中的一些提法提出了异议,其中就起诉书中提到“邱兴华从熊万成的房内搜出一黑色帆布袋,将里面的零钱清点……”中“搜”字的用法提出异议,他说:“你们说我搜出布袋,不对,应该是拿,人已经死了我还搜,我不成神经病了?”
就这一点来讲,邱兴华是一个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并不是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人。
辩论:邱坚称有自首情节未获采纳
昨天,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方和邱兴华及其辩护人就“是否存在自首情节”问题,展开了较为激烈的辩论。邱兴华方坚持认为有自首情节,而法庭最终未予认可。
邱兴华的律师提出,因为邱兴华有自首情节,法院应对邱兴华从轻处罚。他说,邱兴华本人提供了公安局发现的证据之外的事实,说明他有认罪的态度。邱兴华的律师表示,邱的自首属于异地自首,应该属于自首范围,而邱兴华也以较为强硬的态度认为自己是自首。
公诉方则认为,邱兴华被抓捕后一开始并没有承认抢劫事件,直到最后一次提审时,邱兴华才承认自己到随州抢劫一事,这时公安人员已经掌握其犯罪事实。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安康市公安局是协助随州市办理的,有证可查,说明随州警方已经对案件调查了。
庭审中,辩方律师还强调了邱兴华产生杀人动机的客观因素。他说,邱兴华是当地山区中较有文化的人,同时具有一些生产技能,生活本应过得不错。但因贫穷频频搬家,其心理受到伤害。邱原来是一个对自己小学老师都深深感激的人,但是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不够,所以使得邱兴华最终走上审判台。社会处于转型期,综观案件,邱兴华性格孤僻,但是社会没有给他释放的方法;我们的公民道德教育不够全面,所以使邱兴华不懂法,不知法,才使他犯下杀人的罪行;对迷信的管理不健全,使迷信状况十分嚣张,邱兴华受迷信指使而犯罪,应该减轻刑罚。
公诉方指出,对于犯罪中的社会因素是由于邱兴华自己造成的,他的贫穷是因为自己不实行计划生育,并且生性懒惰而造成的。对此,邱兴华立刻辩解道:“我不懒惰,我不服这一点!”法官随后宣布,对邱兴华有自首情节的情况不予采纳。
邱兴华最后陈述:
谢罪自悔 挂记儿女
在众人眼中,接连杀死11人的邱兴华无疑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嗜血恶魔。但是,昨日邱兴华在庭审中作最后陈述时表示向社会谢罪。
“自从我8月20日被关进汉阴县看守所,回想我的一生,对社会、对家庭,我的心情也是不平静的。我将面临着死亡,我也是爱家的人,我也爱这个社会。为一时之恨,我犯下了天大的罪,我愧为人父,大开杀戒,神灵不容、天理不容,我愿认罪伏法……”伴随着微微颤抖的嗓音,邱兴华在公诉人要求对其判处死刑之后,低着头开始宣读自己手书的最后陈述书。
“我告诫后人,不要因为一时之恨、一时之仇来报复社会,落个千古骂名。我在这里向社会谢罪,向被我无辜杀害的死者及其家属亲戚谢罪……”读至此处,邱兴华的声音明显低沉了下来。
宣读最后一段时,邱兴华抬起了一直低垂的头直视主审法官和公诉人说,“我虽然犯滔天大罪,请社会不要抛弃我的家人,我的儿女是无辜的,希望你们伸出温暖的手,帮助我的家人。”
对邱兴华昨日的表现,辩护律师张勇很惊讶:“我没有料到他会在法庭上向审判长、向所有的死者家属谢罪。而此前,他只是向我表露过,对于湖北随州受害者的歉意。”
谈到邱兴华的上诉意愿时,张勇说,对邱兴华而言,从刑事被告的角度是一个改判的机会。但是当记者问这样的机会有多大时,这位代理律师哈哈一笑,拒绝回答。
庭审实录
邱妻否认遭调戏
公诉审问完毕,庭审进入到辩护人提问阶段:
辩护人:为什么搬家?
邱兴华:文化太低。
辩护人:为什么上铁瓦殿?
邱兴华:生儿子求过签,去还愿。
法官:为什么用“邱金发”写血书?
邱兴华:写血书用邱金发是因为住宿的时候用了这个名字。
法官:为什么转石碑?
邱兴华:因为石碑太脏,上面有姓邱的人。
法官:为什么还要用斧头砍人?
邱兴华:因为他们没有死。
邱兴华的妻子在证言中称:邱兴华想要个男孩,邱兴华告诉她铁瓦殿石碑上有自己先人的名字,应该挪开,并和她一起移动石碑,并被熊万成纠缠,邱兴华对李如仪讲过此事,并扬言要杀光道观的人。
邱兴华的妻子称熊万成并没有调戏自己,邱兴华对此表示异议。
邱兴华称亲眼看见熊万成调戏妻子何冉凤。
被害人家属庭外苦等审判结果
“我要亲眼见到凶手应得下场”
昨天,因场地所限,大多群众不能进入现场旁听,但开庭后这些群众仍不愿离去。同时,守候在法院门口等待结果的,还有部分被害人的家属。
被害人熊万成的妻子尹行巧带着9岁的儿子昨日早早从汉阴赶来。当被告知不能进入庭审现场时,尹行巧显得很着急而又无奈。她告诉记者,此前她并不知道该案要开庭了,也没提出旁听的申请,“因为不懂这个”。她带着孩子赶来,就是要亲眼看见杀死丈夫的凶手受到公正的审判,得到应有的下场。
被害人宋道成的儿子也专门从西安赶回安康旁听审判,他说,法院对于该案的民事赔偿部分将另案审理,有5名受害人的家属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他也打算加入进来。由于同样无法进入庭审现场,宋某在等待一段时间后离开了现场。
昨晚6时40分许,记者把对邱兴华判处死刑的结果通过电话告知宋某时,他并没有表示出太多的意外。他说,尽管这次没能参加庭审,但下次高院审理的时候他还会争取参加。邱兴华被判处死刑是罪有应得,他和其他被害人家属一样,只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对邱兴华尽快予以惩处,使被害人家属能够得到安慰。
50余岁的安康市民刘女士表示要一直等到判决结果出来,她说,邱兴华杀人案在全国都引起关注,作为当地人,她自然更加关注案子的审判情况。和刘女士一样在法院门口等候结果的群众约有200人,大家纷纷表示,“邱兴华杀了那么多人,实在是太坏了!我一定要听着他被宣判死刑!”
A06-A07版文图据《西安晚报》 《华商报》 《新京报》
图:
昨天,坐在法庭上的邱兴华表情木然。
昨天,法庭上用大屏幕展示邱兴华作案后留下的“血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