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义兴
最近,国际油价的回落不规则再度引发业界“燃油税改革迎来良机”的猜测。不过,记者昨天从上海公路养路费征收办公室获悉,明年的养路费确定将继续征收。专家认为此举意味着燃油税明年实施的可能性不大(《东方早报》10月19日)。
其实,只要是一个关心养路费改革的人大多知道,从1994年动议开征燃油税起,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并准备从1998年1月开始实施,而在当年10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公路法修正案草案里,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而后国家税务总局在2001年至2005年期间又先后以“适当时机开征”、“择机出台”与出台还需“选择时机”三次分别表态。然让人觉得奇怪的是,燃油税却至今还没真的实施。而使燃油税难产的真正原因也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猜测。
对此,虽然有国家有关部门人士曾以国际油价作为推迟燃油税出台理由,可有社会相关人士就一针见血地指出,燃油税难产的真正原因是,由于现有养路费收入归地方财政,而改为燃油税后将上缴国家财政,且中央与地方就此的各自收入比例尚还没能达成一致。可如以养路费与燃油税相对照,用多用少一个样的统一收取的养路费方式与根据消费油量多少收取的燃油税,燃油税显然要比养路费来得更有市场公平性,而且在税收调整的指向上也应更有利于社会节约意识培育。可这在社会眼里本应是一件利国利民也同时应是顺理成章之事,却在多年的时间里应该实施但在社会却没能实施。所以在此前提下,鉴于麻雀虽小可五脏俱全的俗理,把燃油税难产作为一只行政“麻雀”,并对造成燃油税难产的行政障碍作一点解剖,以从中发现当前行政运作的缺陷,也许不仅对燃油税难产会有具体意义,而且可能会对其它具体行政工作,乃至整体行政管理有着制度层面的积极含义。
所以,面对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面对伴随人们“从摇篮到坟墓”的行政权力,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不妨将燃油税难产当做一只行政“麻雀”,仔细予以解剖一番。看看其中的问题到底在哪里、有哪些。并以此举一反三,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进程。想这,不但是现代社会发展对政府的要求,同时也是社会公众的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