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胡勇谋通讯员杨辉辉)“我们也听说结核病是国家规定要免费治疗的,但医生说,要再继续治就要交钱。我们没有钱,就断药了4个月。这一断,孩子就拖成了这样子……”昨日,晓冬(化名)的妈妈看着病床上的儿子,泪眼婆娑。
晓冬才20冒头,喜爱运动,如今成了3级伤残,脸和眼睛都是一边大,一边小,嘴巴歪斜,双腿几乎瘫痪。
晓冬的妈妈在法庭上说,2003年5月,晓冬被查出患有初发肺结核病,同年6月25日起,他住进了武汉市结核病防治所,吃了近半年的免费药,有了些好转。
就在这时,医院通知她,晓冬要再治疗的话,就要交钱了。她不解:“国家不是规定免费吗?”医院解释说,免费期只有6个月。这样,晓冬只好终止治疗,4个月后,他感觉头痛、腰痛,找到结防所,医生还是要求缴费再说。
没过几天,晓冬口吐泡沫,舌头、脖子僵硬,诊断发现是结核病扩散、结核性脑膜炎,并发脑积水、褥疮等。为救晓冬,一家人四处借债,先后在江城10余家医院为晓冬治病。
认为这些都是结防所造成的,去年5月18日,晓冬将武汉市结防所告上法院,索赔84万元。
法院一审认为,该所第一次免费治疗没有治好,按国家政策,应继续免费治疗,而医院却要求交钱,导致患者终止治疗达4个月,病情恶化。其次,晓冬自身病情及其未遵医嘱而中断治疗,也是其中原因。另外,该所的病历多处涂改,属违反病历管理常规行为。综上,武汉市结防所的过错导致了晓冬身体受到严重损害,由于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还没有实际发生,这部分费用法院暂不支持,遂判决武汉市结防所赔偿医疗费、残疾补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2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