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南顶中学15岁的学生小冲(化名)在上体育课时突然死亡,其父母认为学校不该让孩子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上体育课,为此向南顶中学索赔16万余元。昨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小冲父母称,去年12月8日,因小冲右肱骨骨折,小冲父亲向班主任提出小冲下学期不能再上体育课。 班主任表示同意。今年3月3日,体育教师安排小冲参加跑步和单腿跳等活动,结果小冲在体育课上突然昏迷。小冲父亲说,他赶往学校时发现小冲躺在操场上,校医站在一边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抢救措施。半小时后,小冲被送进医院,但最后抢救无效死亡。尸检报告显示体育课上的运动诱使小冲出现急性心力衰竭导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
小冲父母认为,学校明知小冲不适合参加体育活动,仍让其进行大运动量活动,并在事发后没有积极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导致小冲死亡,具有明显过错。
南顶中学代理人认为,小冲的骨折与死亡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学校在这次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