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租来的房子暖气破裂,房内所放物品被毁,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在哈市道外做批发生意的陈丽为讨回损失,将房主和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16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因房屋暖气片是合格产品,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不包括室内维修,故损失只能由陈丽自行承担。
陈丽在哈市道外区从事批发生意,从2002年起她租赁了张奇的房子做库房。2005年12月14日4时,陈丽得知自己租的房子漏水了,并已渗到楼下。陈丽赶到租赁的房屋发现,是房子里暖气片爆裂,暖气里的水流了满地,放在屋子里的味精、鸡精已被浸泡大半。她立刻给物业打电话,要他们尽快赶来修暖气。6时许,当小区物业赶到陈丽租的房子时,陈丽的货物已基本全部被浸泡,不能再用了。为了防止损失扩大,陈丽把房主张奇叫来,协商赔偿事宜,并请公证处对浸泡物品进行了公证。经公证,出事房屋内共有各种品牌味精、鸡精3369公斤,总计价值29136.50元。
陈丽认为,暖气片爆裂是因为房主张奇安装的暖气不合格,而且物业公司在接到电话后迟迟不到现场,致使自己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她要求张奇和物业公司对自己的损失负责。2005年12月份,陈丽向法院提起诉讼。
物业公司向法院提交了鉴定申请,请求对暖气片爆裂原因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结论为:该“亚光”牌散热器材质理化指标符合标准规定,在正常条件下使用不会破裂。
房主张奇认为:冻裂的暖气片经鉴定属合格产品,该暖气片的损坏是陈丽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同意承担责任。
物业公司认为:接到报修电话10分钟内就赶到现场,进行了维修,他们收取的物业费只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住户室内的维修不包括在内。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陈丽在租赁张奇的房屋期间,因室内暖气片破裂,造成陈丽财产损失的事实存在。但该案所涉房屋暖气片经鉴定及鉴定的补充说明系合格产品,故张奇出租的房屋不存在瑕疵,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陈丽主张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根据物业和张奇签订的维修协议中约定,物业收取的物业费只用于公共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住户室内的维修不包括在内,所以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法院驳回原告陈丽的诉讼请求。张奇和物业公司均不承担责任。(文中均为化名)(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