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程坎坷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有望在10月取得突破性进展。据悉,在本月下旬即将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首次提交审议。
一位参与草案征求意见的人士透露,在之前争议最大的问题上,已经初步达成共识税率定为25%,而对外企税收优惠的过渡期定为5年。
这位人士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讨论时肯定还会有不同意见,不过明年出台基本不会有什么问题。现在关键的就是,“要站在建立和谐社会的高度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和谐、内资与外资之间的和谐来推动两法合并的顺利实现,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对于25%的税率,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表示,“本应如此。我们一直主张25%。因为原来内资企业名义税率是33%,但一般认为,目前内资的实际税负大概在24%左右,外资的实际税负是14%左右。定得太高对吸引外资不利,25%比较合适。”
而德勤亚太区企业并购税务主管合伙人蔡树仁表示,“25%是一个中等水平的税负。”蔡树仁认为,这个标准对外商投资“影响不会太大”。《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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