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想生下来办不到准生证欲引产被医院拒绝
瑞昌怀孕流浪女遭遇尴尬事
10月11日,瑞昌市民张先荣向本报反映,她曾经收留过的一名流浪女,现在怀孕6个多月了,因没有任何身份证明材料,办不到准生证不能生产,到医院引产遭遇到了一系列的难题,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日前,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流浪女的坎坷经历
10月12日中午,在张先荣的引导下,记者见到了这名自称叫张小云的流浪女。据她介绍,自己大约在五六岁的时候,与父母在南昌火车站失散。此后,在南昌以乞讨为生。一个多月后,她被丰城的黄(音)姓夫妻带回了家。在她14岁那年,黄姓夫妻要她嫁给大她20多岁的大哥,她不肯答应,可当晚大哥就强暴了她。并把她带到了南昌。不久后,她逃了出来再次流落街头。
流浪了一个星期后,一名魏姓男子把她带到了瑞昌,介绍她在一个夜市摊做服务员。大约做了半年,夜市摊老板又把她“介绍”到了一家歌厅上班。在此期间,张小云认识了张先荣,并建立了姐妹般的关系。
2002年底,张小云和九江县的一名男子成了恋人。2年后,该男子离开张小云去了广西。
与男朋友分手后,张小云开始自暴自弃。2004年底,她去了北京,在一家桑拿中心做小姐。半年后,张小云被警方抓获,遣送至山东一收容所强制劳动改造6个月。
2005年底,张先荣突然接到收容所的电话,让她去接张小云。张先荣立即赶到了山东。在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张先荣打算将张小云接回瑞昌,但张小云拒绝了,说要去北京赚钱还给张大姐。
怀孕后想引产遭医院拒绝
张小云告诉记者,她在火车上认识了前往北京打工的男孩杨方(音)。不久之后,张小云与杨方同居了。2006年3月29日,她怀孕了。
就在张小云怀着对生活的憧憬的时候,杨方却因劳累过度肺结核病复发住进了医院。9月18日,张小云迫于无奈,离开男友回到瑞昌,从此两人失去了联系。
从张小云挺着大肚子回到瑞昌后,张先荣就开始为这个苦命的女孩子的命运着急。她开始苦口婆心地做张小云的思想工作,希望张小云放弃生下孩子的念头。
在张先荣的耐心劝说下,张小云答应了引产。国庆节前,张先荣带着张小云来到了瑞昌市妇女儿童医院。然而,让她们没有想到的是,医院因张小云没有任何身份证明,拒绝施行引产手术。
医院:引产必须持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
10月12日,记者随张先荣、张小云来到了瑞昌市妇女儿童医院。
该院朱院长解释说,任何一家医院施行怀孕14周以上引产手术,孕妇必须持有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证明。说明引产原因,医院方可接受为其施行引产术。对于非婚怀孕引产的,也必须由孕妇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证明材料说明情况。张小云的情况属于特殊情形,计生部门有责任帮助她协调关系解决困难。
张先荣告诉记者,根据医院的要求,她们多次找到瑞昌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引产介绍信,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生委:无法证明是否属于选择性别引产
记者随后采访了瑞昌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童副主任。童副主任说,张小云不能提供任何证明其身份的材料,无法证明其未婚和是否属于选择性别引产。万一办错了,谁来担当这个责任?因此,对于张小云的引产,我们比较慎重。像她这样的情况,我们只能按照现有政策办理。
童主任还说,如张小云把孩子生下来了,就一定属于非计划生育,就必须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省妇联:当地居委会开具证明可以申请引产
10月13日下午,记者就张小云的情况向省妇联提出了咨询。省妇联权益部李桂菁部长说,像张小云这种情况可以找到同居男友的打工单位及打工居住地居委会开具证明,证明属于未婚同居,并说明由于疾病原因引产。或者由她现在居住地熟悉情况的朋友出具材料,并由周围了解情况的居民签名,证明身份,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证明说明引产原因。然后向当地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人工终止妊娠手续,持证到医院实行引产手术。
张小云能否取得终止妊娠介绍信?能否顺利地将孩子引下来?本报将继续关注。
文/记者熊国国 (责任编辑:车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