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0月20日电(记者任鹏飞)记者从辽宁省林业厅20日召开的辽宁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座谈会上了解到,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辽宁省现已完成林改面积1717万亩,占全省集体林应改面积的近22%。
据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王海涛介绍,辽宁作为我国北方地区率先开展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省份,2005年3月在本溪市启动试点,9月份在东部山区的5市18个县全面展开。 一年多来,林改地区普遍实现了“山定主、树定根、人定心”,充分调动了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的主动性,也为各地的新农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辽宁省林业厅厅长王文权表示,随着林改的深入推进,辽宁将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尽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林业服务网络化、行业协会专业化和中介机构社会化的目标,鼓励林农建立以专业化、区域化为主要特征的林业行业协会,以及森林灾害联防专业组织,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王文权说,现在的林改是在市场约束还不十分完善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对林地流转问题一定要慎重,不能让林农在没有充分保障的情况下,过早的失地。盘活森林资源,促进林业要素的合理流动,不是把林子一卖了之。今后辽宁林业的经营活动要从资源经营向资本经营转变,优化森林资源的有效配置,让生态受保护,让农民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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