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10月18日电
记者葛素红沈阳市通过完善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全市有210万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
沈阳从去年6月1日起,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市12个涉农区、县(市)和开发区,均以村为基本单位全面实施。 一年多来,共投入1.1亿元用于农民看病补偿、城乡医疗对口支援,以及全面改善农村中心卫生院的基础条件。
有关统计数字显示,合作医疗开展前后,当地农民的就诊率、住院率分别提高了30%、25%,就医需求得以初步满足,报销补偿农民117.4万人次,报销金额4628多万元。
这一制度让农民得到实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法库县大孤家子村民陈爱民,患心脏病花去4万多元医药费,分两次领到1万元的补偿金。为此,他颇为感动地说:“说心里话,合作医疗真是为俺农民着想的一项利民制度。”
为确保新农合资金足额到位,沈阳市在资金投入、运行管理、医疗服务方面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在个人缴费10元不变的情况下,市级财政为每位参合农民补贴20元,目前人均筹资最低50元,最高88元。
全市12个区、县和开发区均成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配备电脑、电话、传真等必要办公设施,落实人员、办公经费和业务用房,确定2169家定点医疗机构,让农民报销有人管、医疗服务有人抓。
沈阳市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基本做到金融机构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实行县内定点医院先行垫付报销,农民出院时即时结算。
沈阳进一步完善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络,采取重点加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建设,设备配备、维修改造房屋,解决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
去年以来,全市投入2600万元对部分县医院及35个乡镇卫生院进行翻建和维修,为35所中心卫生院配备救护车、电脑、洗胃机等常规设备615台件,基本上满足了当地医疗服务上的一些需求。
同时,沈阳开展村卫生室达标建设,规范村医执业行为。市财政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1元,对从事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的村医实施补助,对村卫生室房屋、设备进行改善,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奠定坚实基础。
沈阳市开展城乡医疗对口支援,选派17所综合实力较强、专业技术全面的城市医院,长期定点对口支援19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受援医疗机构的就诊率和业务收入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幅度达到30%以上。
目前,沈阳市加强县医疗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及偏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建设;开展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工作,免费接收农村医生到城市医院进行全科医学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对特困群体进行医疗救助,在全额资助所有人员参加合作医疗的同时,每年再投入2000万元进行医疗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