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公安副局长成黑老大,借5万逼人偿还67万元
本报讯据《华商报》报道近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以陕西省山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何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已侦查终结,检察机关将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等9项罪名,对何奇等10名被告移送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何奇等人,通过敲诈勒索、抢劫、非法拘禁、贩卖毒品、组织他人卖淫等不法手段大肆敛财、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秩序。在8年时间里,逐渐发展成为以何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经查,1997年,何奇由山阳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调至城关派出所任所长后不久,利用其特殊身份与他人一起,以开办歌舞厅为掩护,组织20多名女青年从事卖淫活动。
2002年4月28日,姜某因办砖厂资金周转困难,借了何奇5万元高利贷,两个月后因无钱清息,超了3天被罚款7.2万元。其手下对姜某威逼,并以注射药物进行恐吓,逼姜某共归还高利贷本息及罚款67万元。何奇甚至曾用手枪指着姜某的脑袋追讨高利债。
1998年以来,该组织共实施犯罪39起,非法获取170多万元,受害群众达25人。
法院将择日进行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