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薛昆)记者昨日从省交通厅获悉,在我省高速公路施工的3家企业由于不认真履行合同、严重违规,被列入陕西公路建设信用评价“黑名单”。省交通厅做出处罚决定指出,这3家建筑企业两年内不得进入陕西公路建设市场。 被列入“黑名单”的3家企业分别是: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处、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公司以及洛阳路桥建设总公司。
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处在黄延高速公路项目HY-07标段施工中,质量意识不强,导致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事故多次发生。另外,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中措施不力,导致挡工挡路事件发生,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施工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公司在秦岭终南山隧道(西安至安康高速公路控制性工程)施工中,严重违反合同条款,进场人员变更大,所报项目经理一直未能到位,造成工程施工方案的变化和工期的延误,导致对牛背梁自然保护区的不利影响和破坏。
洛阳路桥建设总公司在黄延高速公路项目HY-20标段施工中,投入不足,合同履约差,工期质量控制不严,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在黄延项目第一阶段考评中连续四次受到建设单位的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