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元租金,租用对象是女人的肚子!近日在深圳一家网站的论坛上,一男子发帖征借腹生子的对象,开价15万元。据悉,当事人和太太都是广东人,结婚10年有余,夫妻感情很好,却一直没有孩子。主要原因是太太身体不好,不能孕育后代。 求子心切的他们,希望孩子身体中流淌着他们的血,于是有了借腹生子的念头(10月20日《扬子晚报》)。
一方面,卫生部早已明令禁止“借腹生子”;另一方面,我国法律对此并无明文规定。但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孩子属于提供精子和卵子的人。但每一个人对拥有自己的小生命是那么的渴望,为人父母是天伦之乐,一代一代大概都是这样的吧!
亲生骨肉正是父母之乐的源头。但如今借腹生子面临的问题是——是“亲生”的吗?如果从本真、浑然的天伦来看呢?无论是“借腹生子”,还是以前引起轰动的“名人精子库”,都最终必然面临同样的人伦完整性的问题:父母最本性的子女之爱,是源于遗传基因的天然感情,还是在生育培养中产生的?
科技和经济的介入,切割了人伦的完整性。对“借腹生子”者来说,得到基因遗传意义上的子女;对成为代孕者的女子来说,由于非自然因素的介入导致母爱被切割,女性怀孕的人伦意义蜕化,从而带来伦理意义上的堕落。同时,也可能带来人伦的分裂现象。数年前的美国,就曾有代孕女子拒绝交还孩子的事,因为在数月的怀孕、生育中,她对腹中之子已产生了深深的眷恋,后来还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走上法庭。判决的结果并不重要,本质的分裂决定了多种结论都有片面的合理性,没有终极意义上的结论。
问题还不仅止于斯。“借腹生子”一旦为公共社会所默认,还可能衍生出种种新的社会问题。比如说,现在享乐主义盛行的有钱阶层,或被一些舆论推崇的“工作狂”人群,他们忙得生孩子的时间都没有,却又不想做“丁克”夫妇,那怎么办?难保谁可能会“灵感”一闪,用金钱换来轻松地“生孩子”,能省略“漫长痛苦的”生育过程。但不亲身体验孕育下一代的痛苦与欢乐,最可能导致的后果是父母责任感的弱化,以及人伦的天然残缺。
所以,对“借腹生子”现象伦理探讨的缺失和空白,不利于其在社会中的正确运用和把握。生存层面上的“借腹生子”,是非判断很难有定论;理想化的“借腹生子”应该是博爱的——是母爱的“广义化”。但现实中的人的生存问题都没解决好,能由此享受人类博爱的快乐吗?并且,生下的孩子可以有两个社会认同的母亲吗?对未来孩子的成长又会有怎样的影响呢?
是非难有定论。人类伟大的母爱精神的本质浩瀚无边。我们心有敬意亦无需始终沉默,讨论却也不必大声喧哗。
高志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