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楚东通讯员陈峰)昨日下午,黄冈市黄州区首例涉黑团伙案一审结束,法官当庭作出宣判:涉黑团伙头目唐文获刑20年,其他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2年6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
今年34岁的唐文曾因犯流氓罪、私藏枪支罪入狱,还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 释放后,他与唐金林等人建立和发展了由11名成员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黄州欺行霸市、为非作歹,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十分恶劣。
昨日庭审中,黄州区法院以唐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窝藏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5万元,违法所得15万元予以追缴。
法院还分别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项罪名,判处唐金林等10名团伙成员2年6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另外,判处唐文、项红光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熊某各项损失1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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