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朱贤通讯员张武英王劲松)襄樊一公司从郧西购买2万公斤玉米种销往四川,没想到导致百余户农民几乎绝收。昨日,襄樊市樊城法院判决:郧西县种子公司赔偿襄樊禾亿种业公司各项损失38.3万余元。
据介绍,2004年11月,襄樊禾亿种业公司绵阳分公司与四川省盐亭县农机推广站汪某签订购销合同,由绵阳分公司为汪某提供“鄂玉10号”玉米种2万公斤,总金额16.2万元。同年12月,禾亿公司从郧西县种子公司购买2万公斤“鄂玉10号”,并由该种子公司直接运给汪某。
去年3月,百余户从汪某处购买了该玉米种的农民发现,种子发?率低且大面积死亡。经当地种子质检站检验,该种子多项指标未达国家标准。为此,汪某赔付农民33万元损失,禾亿种业绵阳分公司则赔付汪某35万元。
禾亿种业公司向郧西县种子公司索赔无果,将其告上法院。经审理,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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