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倡议“不同寻常”
昨天,南京市环卫部门向本报发来一份倡议书,大致内容(有部分删减)如下:
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全社会行动起来,携手关爱环卫工人。
环卫工人是我们城市的“美容师”,全市近万名环卫工人80%以上是进城务工人员,他们离开故土进城打工,从事城市最繁重的体力劳动。 但是,他们往往不能得到他人的理解,也只能获得很低的工作报酬。为此,我们郑重倡议,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低收入困难环卫工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广大城市居民把家中多余的旧衣物、旧生活用具捐献出来,为低收入困难环卫工人奉献一片爱心;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捐献特别爱心款,充实特困环卫职工生活、医疗等保障基金,逐步建立健全特困环卫工人的应急保障机制。捐助时间持续半个月,10月20日开始,11月5日结束。
社会各界可就近将捐助物品送到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授权的各区环卫所受捐点。为困难环卫工人生活、医疗等保障基金捐献特别爱心款,请送至市环卫协会或汇入下列账号:捐款集中接受单位为“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银行账号0883601360120540000481(商业银行)。
环卫工收入太低了
接到这样的倡议书,记者着实很吃惊,环卫协会为什么要为环卫工人发起募捐?此举合法吗?环卫工人的保障是不是靠募捐就能解决呢?记者就这些问题进行了采访。
记者注意到这份倡议书中有不少“疑点”,一一请教了南京市市容局宣教馆相关人士。
首先,环卫工人的辛苦和风险,绝大多数市民都清楚,可他们“只能获得很低的工作报酬”。这里面的“最低报酬”自然是市容部门制定和给予的。市容部门怎么可以因为它自己发的工资低,而要社会来捐赠呢?市容局有关人士坦言,环卫工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绝大多数人没有编制,每个月的收入都不高,而且各种应该给予的保险保障等都不到位,“环卫工人相对而言比较复杂。”而且这是该局第一次搞这类捐赠倡议。
其次,倡议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欢迎广大市民捐献特别爱心款,充实特困环卫职工生活、医疗等保障基金,逐步建立健全特困环卫工人的应急保障机制。”这说明两个问题,一来,用于环卫工人的医疗等保障基金是“不够数”的,二来,市容部门希望全南京的市民掏钱来充实这个基金。按理说,这些基金理应由政府相关部门来出的,怎么能转嫁给市民呢,而且打着自愿捐助的旗号?环卫部门相关人士又一次以“这是一个复杂的事情”而做了解释。
另外,环卫部门将捐赠的银行账号也公布了,希望市民能积极捐款,可这些钱又将在怎样的透明程序下受捐赠人的监督呢?市容部门人士表示他不清楚这些,可能是有具体部门来操作。
慈善总会认为“不妥当”
江苏省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一听这事就连称“不妥当”,在他所了解到的经常向社会要捐赠的单位就涉及民政、学校、妇联等,先不论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论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如果每个单位都向社会伸手要捐赠和捐款,“那到最后,募捐行为就会失去公信力,谁也募捐不到。”
南京市慈善总会陈会长对此事的第一反应则是连声的“不能这样搞”。陈会长提出几点看法认为,相关部门认为环卫工人辛苦,生活困难,所以希望社会帮助,继而希望募捐。这里面有个“方向性错误”,即在救助弱势群体时才可请求社会帮助,而像环卫工人这样的应该不算该范畴。其次,接受捐款的银行账号是不能随便公布的,这会引起社会秩序混乱。《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可以公布捐款账号的单位只有慈善部门和红十字会。另外,“接受的捐款,如何规范运用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陈会长表示,在慈善总会捐款的使用是有严格程序的,每一分钱的去向都非常明确。
环卫部门痛说无奈
环卫部门相关人士说这是首次向社会号召募捐,是一脸无奈。城市的清洁需要大量的环卫工人,环卫工人流动性也比较大,所以在编的人数相对较少,工作辛苦,而政府拨款有限……使得环卫工人的工作和生活状态变得“有些复杂”,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各项生活和医疗保障等并不到位,为了带给环卫工人们更多的“温暖”,向社会伸手也是迫不得已的。
采访中,有社会学家建议制定一部《社会募捐法》,以明确规定社会募捐的申报登记制度,建立起监督制约机制。如今,在非公益性募捐中,时常会出现募捐发起、捐款资金管理和使用等难题。而像非公益性捐助遇到此类问题时,只能靠《合同法》和《民法》这两部法律调整,由于现行法律对这部分问题的解释和规定,存在着模糊或者真空,这给实际操作带来很大难度。“社会募捐法”应当明确界定社会募捐的性质,严格区分公益募捐和非公益募捐;明确界定劝募人、捐赠人、受赠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南京市慈善总会陈会长也表示,如今不论是网络捐助,还是一些单位号召的捐助,其实都存在一些问题。慈善总会方面已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关于“规范南京市社会募捐”的有关立法建议,不日将出台。
本报记者 孔小平 |